界面新聞記者 | 尹靖霏

4月19日大有能源600403.SH公告稱,遭到海西州生態環境局的上訴,索賠超10億元這背後發生了什麼?

10億訴訟原委

2023年4月15日大有能源發佈公告稱,2023年4月,海西州生態環境局向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西州中院”)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天峻義海能源煤炭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峻義海”)和大有能源爲被告。

作爲原告,海西州生態環境局訴稱,義海能源公司自 2003 年進入海西州木裏礦區以來,違法違規對聚乎更礦區三號井進行煤炭開採,對高寒草甸土壤、植被、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造成了實質性損害和影響,破壞了當地生態環境,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義海能源公司原爲大有能源出資設立的公司,2020年12月24日,大有能源將持有的義海能源公司100%股權轉讓給義馬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第十一條、《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大有能源在轉讓義海能源公司前,明知礦區面臨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事實,但在控股義海能源公司期間對木裏煤礦生態環境損害狀態持放任態度,並未按照“誰開發、誰治理、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要求,積極履行投資開發主體的環境保護義務,致使生態環境損害結果延續至今,應當與義海能源公司連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2023年12月28日,海西州中院作出(2023)青28民初6號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結果爲“被告天峻義海向原告海西生態環境局賠償生態環境損害損失6.15億元,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付清;駁回原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的其他訴訟請求”。

2024年4月19日,大有能源公告稱,2024年3月29日,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和海西州生態環境局《民事上訴狀》副本,海西州生態環境局不服一審判決,向青海省高院提起上訴。

青海省高院已受理該上訴案件,目前尚未開庭審理。本次上訴的上訴人(原審原告)爲海西州生態環境局,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是天峻義海及大有能源。

公告顯示,海西州生態環境局本次上訴要求天峻義海向海西州生態環境局賠償恢復工程費用3.63億元,補償性恢復費用3.67億元,生態服務價值損失調節服務2.68億元,生態服務價值損失產品供給2528.1萬元,恢復效果評估費用230.4萬元,鑑定評估費用90萬元,律師費308.1萬元,以上合計10.30億元。同時,海西州生態環境局還要求天峻義海原股東大有能源承擔連帶責任。

曾多次發生礦難

大有能源是河南能源集團義煤公司旗下控股的上市公司,由南京欣網視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重大資產重組後遷址更名而來。財報顯示,大有能源主要從事原煤開採、煤炭批發經營、煤炭洗選加工。公司礦區儲量豐富,煤種齊全,地跨三門峽市所轄的義馬、澠池、陝縣以及洛陽市所轄的宜陽、新安、孟津等縣(市),截至2023年上半年有11座生產礦井和7個生產輔助單位,職工和家屬10萬多人,所產優質長焰煤、焦煤、貧煤、洗精煤廣泛應用於發電、造氣、工業鍋爐、煉焦、建材等行業,產品廣銷河南、湖北、華東等20個省區。

需要警惕的是大有能源旗下煤礦曾多次發生事故,旗下的千秋煤礦於2008年6月、2011年11月、2014年3月發生衝擊地壓事故,造成多人傷亡。2014年3月的事故導致大有能源原董事長、總經理杜毅敏,原總工程師李國旗等4人被免職。

2023年5月10日大有能源公告稱,5月9日,公司所屬耿村煤礦13採區出現高溫火點,5月10日凌晨火情突然擴大,導致現場5名人員失聯。

耿村煤礦爲大有能源的分公司,爲公司在產礦井,覈定產能爲360萬噸/年,佔公司總覈定產能的23.53%。2022年度耿村煤礦商品煤產量287.45萬噸,營業收入13.22億元,分別佔公司同期商品煤產量的24.83%和營業收入的15.39%。

多起礦難背後,大有能源業績並不穩定。繼2015年至2016年業績持續虧損後,2017年至2019年業績有所好轉,均實現正向利潤。不過,2020年又再度陷入虧損,但這一狀況在2021年後好轉2023年再度由盈轉虧

2024年03月30日,大有能源600403.SH發佈2023年全年業績報告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8.14億元,同比下降32.30%,實現歸母淨利潤-4.81億元,同比由盈轉虧,實現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4.78億元,同比下降84.56%,資產負債率爲64.69%,同比上升3.51個百分點。

截至4月19日該公司股價報3.31元/股,市值不足8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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