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民生等4家銀行受監管處罰 理財業務爲重災區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網

李林鸞

7月16日,銀保監會發布2021年第26-32號罰單。其中,民生銀行因31項違法違規事實(案由)被銀保監會處以罰款11450萬元,浦發銀行因31項違法違規事實(案由)被銀保監會處以罰款6920萬元,交通銀行因23項違法違規事實(案由)被銀保監會處以罰款4100萬元,進出口銀行因24項違法違規事實(案由)被銀保監會罰沒7345.6萬元,交通銀行、進出口銀行相關責任人亦被處以警告、罰款等。

銀保監會對民生銀行、浦發銀行和交通銀行開展了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專項現場檢查,對進出口銀行開展了風險管理和內控有效性現場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爲依法嚴肅予以行政處罰。

檢查發現,民生銀行、浦發銀行、交通銀行在同業、理財、委託貸款等業務中分別或同時存在以下問題:內控管理不完善,業務制度不健全,前期檢查發現的部分違法違規行爲整改不到位,甚至屢查屢犯;風險隔離不到位,理財產品之間、理財產品與自營業務之間的不當交易仍時有發生;產品管理不規範,未完全執行“穿透式管理”要求,部分理財產品未準確登記、報告和披露底層資產信息;資金投向不合規,爲房地產市場或地方政府違規提供融資的情形依然存在等。

對進出口銀行的現場檢查發現以下問題:該行分別於2008年及2010年違規投資企業股權,數額較大,時間持續較長;租金保理業務基礎交易不真實;違反國家壓降地方債務的政策要求,變相支持地方政府舉債等。

經立案調查、審理審議、事先告知和陳述申辯意見覆核等法定程序,銀保監會依法就有關違法違規行爲予以行政處罰,對民生銀行罰款11450萬元,對浦發銀行罰款6920萬元,對交通銀行罰款4100萬元,對進出口銀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合計7345.6萬元,並對相關機構的3名責任人員分別予以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

可以看出,這次集中披露的罰單主要集中在理財、同業、結構性存款、委託貸款等業務,其中理財業務是重點。分析人士認爲,從具體內容來看,監管部門已經嚴格按照資管新規、理財新規的新要求對存量理財業務進行檢查。在資管新規、理財新規下銀行轉型是大方向,未來有望延續監管高壓態勢。

銀保監會表示,針對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銀保監會已督促相關機構嚴肅整改。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繼續大力整治高風險影子銀行業務,堅定不移推進理財業務轉型,加強股權投資監管,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合規建設,更好爲實體經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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