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文图/记者王畅彤)“如果私家车被洪水淹了,可以让保险公司理赔吗?”7月27日,在“晚报融媒·帮您办”律师热线中,很多读者咨询这一问题。

当班律师周茹介绍,洪涝灾害属于自然灾害,相关损失原则上应由车主自行承担。但车主若购买了商业保险,由“暴雨、洪水”造成车辆的损失在承保范围内,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具体赔付标准在2020年9月前后因银保监会的规定会有一些不同。

购买车损险是保险理赔的重要前提

市民高先生:我的车购买了商业险,如果发生暴雨被淹,能不能让保险公司赔偿?

周茹介绍,车辆的商业保险一般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全车盗抢险。车损险的保险责任中列明由“暴雨、洪水”造成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但同时列明“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的,保险公司不赔。

目前法院在此类案件中,并不会完全支持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而是认为车辆是因暴雨致使车辆涉水、导致损坏,与保险合同中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两者属于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出现两种以上解释,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暴雨是引发车辆损失的主导原因,发动机作为车辆不可缺少的部件,其所受的损失亦应视为保险车辆损失的一部分,故认定保险条款中关于“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不能适用,从而支持投保人的赔偿主张。

而这种情形于2020年9月19日之后发生了变化,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实施,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免责条款。

周茹提醒市民,发生淹水事故后,应该注意进行现场保护,比如说应该及时对现场进行拍照,拍照时要拍到事故车辆的车牌号码以证明车辆发生了进水事故。对现场进行拍照的目的就是为索赔提供相关证据,因此现场保护及证据搜集非常重要。

如果申请理赔被保险公司拒绝,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应该承担保险责任,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被淹车辆二次打火”情况需具体分析

市民阿女士:我听说,车在水里熄火二次打火,保险就不赔了,是这样吗?

周茹介绍,部分保险公司可能在保险条款中还设置有“被淹车辆二次打火,不予理赔”的内容。在暴雨灾害中,不少车主由于缺乏经验,车辆在水中熄火、又二次打火导致发动机受损,遭遇保险公司拒赔。对于这种情况,保险公司称,是因为车辆在水中打火会令积水从气门进入发动机造成损坏,属于车主失误操作,损失应由车主自担。

关于这些条款是否存在、是否有效、是否拒赔均需要结合各个保险公司的具体政策、车主签约时保险公司有无做到提示说明义务等情况具体分析。

“根据往年突发自然灾害后的处理情况,当地政府也会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如第三十五条,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结合实际情况对车主的损失作出妥善安排。”周茹介绍,据银保监会不完全统计,截至23日12时,河南保险业对累计接到的报案估损金额58亿元,其中车险估损47亿元。

为了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河南银保监局于21日对辖区内的银行保险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集中调配查勘资源,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特别是涉及人员伤亡的,要通过减少医院限制,通过直赔、一站式结算等方式提高理赔时效。

“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在遇到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时灵活调整保险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其在防范化解重大危机方面发挥特有的社会保障作用。”周茹说。

车辆未购买车损险,经营性停车场内淹没也可主张赔偿

市民赵小姐:我的家人在河南,他把车停在了一栋写字楼下的停车场,停车被淹,也没有购买车损险,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

周茹说,如果在停车场被淹,可协商要求其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以停车场经营单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起诉停车场经营单位,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停车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赵小姐的家人将车停在了经营性的停车场被淹(面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提供有偿停放服务的停车场),那应该及时保存、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停车场的缴费收据、车辆被淹的照片等。

这种情况下停车场如果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在下暴雨的过程中,停车场管理单位没有注意停车场的积水情况,在发现有积水时也没有及时排泄或者抽空,或者在确实无法处理时也未及时通知车主到停车场取车,导致车辆被水淹,停车场管理单位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非经营性停车场,也就是那些不收费的停车区域,理论上没有管理人员对车辆存在注意义务,所以也就没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买到涉水车、泡水车,可根据情况主张三陪赔偿

市民王先生:我在河南的一位朋友是汽车销售人员,最近他发朋友圈说库存车辆打折出售,我怀疑是泡水车,但价格真的很便宜,如果买了车坏了怎么办?

周茹表示,车辆涉水,在汽车行业一般分为三个级别:

涉水车:水深仅覆盖到车辆地台,发动机、变速箱等均未进水。

泡水车:水深已经覆盖到中控台,车厢、发动机、变速箱有不同程度进水。

淹水车:整车被淹,车厢、发动机、变速箱均有进水。

特别是后两个类别,水深超过了中控台或者直接没过车顶的车辆,就算修复后也是一个定时炸弹,奉劝各位市民,再便宜也不能买!

如果车主在不知情情况下购买到泡水车,经认定确属泡水车、试驾车、事故车等的,可主张商家属于欺诈行为。

“在这里存在一个双方是否知情的情况,如果商家、消费者都不知道车辆属于泡水车,属于履约过程中存在瑕疵或者是一种违约行为,这种行为还不构成欺诈,但车主可以主张换新车;如果商家明知是泡水车,将其翻新成新车进行销售,则构成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主张增加三倍赔偿。”周茹说,最终责任的划分还需要第三方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才能确定。

此外,还存在买卖双方都知道车辆是泡水车,仍进行买卖的情况,对于这一情况,提醒市民,虽不违法,但车辆泡水存在安全隐患,即使维修上路依然存在风险,莫要因为小便宜,拿着生命开玩笑。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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