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7月28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湖北省畜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湖北是畜牧业大省。自畜牧法实施15年、畜牧条例实施6年来,湖北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实施,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优化畜牧业发展环境,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2020年,全省畜牧业总产值达到1864.78亿元,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报告显示,湖北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减少粪污对环境的污染。至2020年底,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92.48%和98.98%。全省拥有169家部级养殖示范场,237家省级示范养殖场,生产标准化水平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市、县、乡三级无害化收集转运中心、养殖场无害化收集点的收集体系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全省共建成38家无害化处理厂、2307家收集中心,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0%以上。

同时,全省严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关,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流向餐桌,“放心肉”市场占有率达98%,近5年来没有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湖北省畜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让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也能提升法治意识。要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畜禽品种选育和改良,大力推广特色突出、效益明显的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进一步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延伸完善畜牧业产业链。要加强监督检查,织牢织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坚决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未发期。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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