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諾,欠他們的錢,不管有沒有打欠條,我都認賬,今天我會將欠他們的錢都轉給他們。”被告張某在調解中心當場表態,並在調解書上簽字確認。一起涉及67人,長達數月的拖欠工資糾紛案件在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4名人民調解員的調解下,順利達成和解。

2021年2月,鄭某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包工頭張某,張某告訴鄭某,西寧某公司將裝修項目承包給了甘肅某建築裝飾有限公司,張某又從甘肅某建築裝飾有限公司承包了其中兩棟樓的裝修項目。張某想僱請鄭某帶領一些農民工爲其承包的裝修項目工作。

“當時我熱情高漲,立即發動身邊的親戚朋友一起招工,想帶大家一起掙點錢。我怎麼也沒想到後來我卻裏外不是人,並且成了大家攻擊的對象。”鄭某回憶起幾個月前的場景時眼睛溼潤。原來,當時張某承諾每十天會給鄭某僱請的農民工支付一次工資,鄭某也把張某的話如實轉告給農民工。然而,施工過程中,張某不按原先承諾的時間支付工資,一直找理由往後拖。這中間農民工不停地向鄭某催要工資,說鄭某騙了他們,而鄭某找到張某後,張某以各種理由繼續推拖。直到完工後,張某陸續支付了一小部分工資,但仍剩15萬餘元沒有支付,後經鄭某等人不斷催討,張某仍不支付工資。

今年7月,鄭某等人找到了西寧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要求張某給付拖欠的工資。西寧市法律援助中心將該案遞交到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庭受理該起案件後,迅速將該案委派至調解中心。由於涉案人數多,4名人民調解員第一時間聯繫雙方當事人瞭解案件情況,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張某稱自己也被拖欠了工程款,在外面承接的工程壓了錢,現在支付工資存在困難。

“我們直接找來第一被告西寧某公司,向該公司法務釋法析理,通過不斷溝通,指出不履行給付義務可能承擔的風險,對張某進行疏導。同時,勸導農民工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解決糾紛。”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員竇青寧說,案件從14時調解到22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張某現場給鄭某支付了15萬餘元的工資。在大家的監督下鄭某又分別支付了拖欠的農民工工資,一起涉及67名農民工的拖欠工資糾紛案得到了解決。

本着羣衆利益無小事的原則,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堅決保障羣衆的合法權益,依託“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平臺,以訴源治理爲抓手,以爲民辦實事爲着力點,在訴前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中,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從源頭上減少案件增量,減輕羣衆訴累,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記者 李玉清 通訊員 趙宏飛)

來源:西海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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