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間,湖北省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佈關於徵求《市住房保障房管局關於加強購房資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其中提到,購房資格認定結果自出具之日起60日內有效,意向購房人可憑有效的認定結果進行購房意向登記和合同網籤備案。認定結果逾期未使用的自動失效。

《徵求意見稿》提到,在武漢市限購區域購買住房的意向購房人,可通過“武漢住保房管”微信公衆號或“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申請購房資格,也可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經紀機構通過“武漢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信息系統”或“武漢市房地產經紀服務平臺”申請購房資格。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向意向購房人宣傳我市購房政策,協助或接受意向購房人委託,提交購房資格認定申請材料。意向購房人、受託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如實填寫意向購房人信息。各區房管部門應在申請之時起48小時內(法定節假日順延)完成購房資格認定工作,並將認定結果反饋給申請人。

購房資格認定結果自出具之日起60日內有效,意向購房人可憑有效的認定結果進行購房意向登記和合同網籤備案。認定結果逾期未使用的自動失效。

意向購房人對購房資格認定結果有異議的,應在認定結果反饋後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申請渠道或轄區政務中心窗口向轄區房管部門提出異議申請,轄區房管部門自受理之時起48小時內完成複覈(法定節假日順延)。

此外,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在新建商品房預(現)售方案備案完成後通過“武漢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信息系統”驗證意向購房人的購房資格認定結果並進行購房登記,最終購房登記名單應於銷售前通過銷售現場、網絡等途徑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24小時(無房家庭優先選房登記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於48小時)。

購房登記完成後,購房資格認定結果即時鎖定,鎖定期間不得再次進行購房登記。開盤銷售後,購房資格認定結果自動解除鎖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房屋銷售給已登記的意向購房人。未取得購房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向其銷售房屋。

此外,《徵求意見稿》稱將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其中包括意向購房人騙取購房資格的,取消其家庭本次購房資格,並列入房屋交易不誠信人員黑名單,一年內不予受理其家庭購房資格申請。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