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在通州區一路口,一輛白色小客車追撞了前方等紅燈的麪包車。事故雖只造成了車輛的損失,並沒有人員受傷,可白色小客車司機卻駕車逃離了現場。7月27日,隨着肇事司機被查獲,案情也隨之真相大白。

6月24日,賈某駕駛白色廣汽傳祺牌小客車駛至通州區潞苑北大街興榆路路口時,與前方等候信號燈的小型麪包車發生追尾事故,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只是造成了一些車輛損失,然而賈某卻在發生事故後立即駕車駛離現場,前車駕駛員見狀隨即報案。

接到報案後,通州交通支隊潞河大隊事故組立即開展偵查取證,經多次走訪摸排,並調取了多處點位的監控設備,查看了大量的監控視頻,可當民警通過視頻確定了肇事車輛並上網查詢車輛信息時,發現這是一輛假牌車。

原來司機賈某爲逃避監控探頭對其交通違法行爲的抓拍,多次網購了僞造的北京號牌,駕駛的白色小客車實際爲“津A”號牌,發生追尾事故時賈某懸掛的卻是網購的“京PTUXXX”的假牌,事故發生後賈某將這副假牌丟棄在了家附近的垃圾桶裏,次日賈某又懸掛真實號牌將車輛送到修理廠去維修。在車輛修好後賈某又分別懸掛另外兩副網購的“京FYUXXX”、“京PB3XXX”假號牌在道路上行駛。賈某自以爲三副假車牌輪換使用能夠迷惑民警,躲過民警的偵查,當賈某繼續“大搖大擺”地在路上行駛時,民警卻通過信息比對已經掌握了相關的證據及真實的車輛信息,並於7月20日將肇事車輛查獲。民警在起獲肇事車輛時,車輛前後重疊懸掛了“京FYUXXX”、“京PB3XXX”四面假號牌。7月26日,賈某到潞河交通大隊投案。

7月27日,通州交通支隊潞河大隊依法對賈某的違法行爲進行處罰。針對賈某使用僞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決定給予15日行政拘留,5000元罰款的處罰;針對賈某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情節較重的違法行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相關規定,決定給予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800元的處罰。因賈某存在先後使用三副僞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爲,多項違法行爲分別裁決,合併執行,共計罰款168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依據《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其駕駛證記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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