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自然資源部公開通報2021年第二季度涉嫌違法用海用島情況。第二季度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填海8處,涉及海域面積約5.47公頃;發現並制止跨海橋樑、碼頭、堤壩等涉嫌違法構築物用海27處,涉及海域面積約8.77公頃;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用島6處,面積約1.23公頃。

通報顯示,第二季度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填海8處,涉及海域面積約5.47公頃。其中,山東省1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93公頃;浙江省4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50公頃;福建省1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11公頃;廣西壯族自治區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93公頃。

發現並制止跨海橋樑、碼頭、堤壩等涉嫌違法構築物用海27處,涉及海域面積約8.77公頃。其中,遼寧省1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4.99公頃;山東省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22公頃;浙江省5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86公頃;福建省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46公頃;廣東省6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24公頃。

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用島6處,面積約1.23公頃。其中,遼寧省1處,面積約0.11公頃;浙江省3處,面積約0.73公頃;福建省2處,面積約0.39公頃。

自然資源部介紹,2021年第二季度,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繼續堅持“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手段開展高頻率的監管工作,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用海用島的苗頭傾向,移交涉嫌違法案件,持續以高壓態勢震懾違法用海用島活動。上述違法用海用島均已移交有關執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自然資源部表示,下一步將督促指導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監管工作,及時發現違法用海用島行爲,依法依規處置,堅決防止違法用海活動反彈回潮。

來源:澎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