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一名男子驾车替儿子送货,却因驾驶证与准驾车种不符被交警拦住,结果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7月27日上午8点左右,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正在京藏高速辅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在对一辆小型封闭货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彭某仅持有C3驾驶证,根本没有驾驶小型货车的资格。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彭某承认自己确实知道C3驾照不能驾驶C1车型,但自己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着急送货才铤而走险。

原来,彭某和儿子是一起在北京做生意,平时这辆封闭货车都是由儿子驾驶。但由于儿子有事不在,恰巧又遇到有客户要求送菜,为了不影响生意,于是彭某便抱着侥幸心理想自己驾车跑一趟,没想到半路被民警查货。

由于彭某准驾不符,民警依法扣留了彭某的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彭某将受到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处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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