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再發消費券,持續三個月,全國人民都能領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劉茜 武漢報道  消費是經濟増長的第一拉動力,是擴大內需的重點。8月30日,湖北省出臺《關於提振重點消費促進消費增長的若干措施》。湖北省商務廳副廳長黃謀宏向包括21世紀經濟報道在內的多家媒體介紹,湖北計劃從9月中旬發放消費券,在“中秋”、“國慶”、“雙十一”、“雙十二”期間分4輪發放。活動持續約3個月,一直到12月中旬。

在發放消費券的同時,湖北還出臺了支持汽車消費、推進夜經濟繁榮等11條措施,促進消費升級和繁榮。

據瞭解,本次發放的湖北消費券包括商場消費券、超市(便利店)消費券和餐飲消費券三類。其中商場消費券限使用於百貨商場、購物中心、家電賣場、家居賣場、手機專賣店、服裝鞋帽專賣店等;超市(便利店)消費券限使用於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鮮店、母嬰店、鮮花店等;餐飲消費券限使用於餐飲店(包括外賣)。

本次湖北消費券將通過互聯網平臺以電子消費券的形式發放,所有在鄂人員(包括戶籍在湖北的居民,外地在湖北工作人員,外地來湖北出差、旅遊、探親人員等),都可以通過平臺上搶券的方式領取,就地消費。

同時,湖北還將在電商平臺上同步發放“荊楚優品”“荊楚好糧油”特別消費券,全省全國均可搶券。

此外,湖北省還將支持汽車消費,開展乘用車以舊換新活動。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副廳長陳愷民表示,下一步,湖北省經信廳將會同相關部門出臺《2021年乘用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補貼範圍爲持有湖北號牌的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本人名下老舊乘用車,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範圍內的乘用車,並在省內完成機動車註冊登記的,可申請補貼。

報廢舊乘用車,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在使用環節補貼資金5000元/輛;購買燃油乘用車的補貼3000元/輛。轉出舊乘用車,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在使用環節補貼資金3000元/輛;購買燃油乘用車的補貼2000元/輛。補貼期限爲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