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9月1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是否應該強制新冠疫苗接種”這個問題最近成爲了疫情的又一大爭議點。無論此次爭論最後會如何告終,雙方的深層論點——誰有權控制你的身體——都不會就此終結。原因在於,隨着醫療技術的進步,醫生如今可以準確找到部分嚴重疾病的遺傳根源,然後採取干預措施,使患者不必飽受病痛之苦。

利用體外受精與胚胎植入前基因檢測技術,準父母們可以根據胚胎的多基因風險評分(即罹患特定疾病的概率)結果,選擇自己想要的胚胎。體外受精與胚胎篩查技術的使用已經有一些年頭了,但隨着全基因組分析技術的進步,如今科學家可以更具針對性地研究受多重基因變異影響產生的疾病,而不僅限於單基因遺傳病。假以時日,這項技術或許還可進一步擴展,讓人們可以對身高、智商和體力等特徵進行挑選。

如果只考慮這項技術本身,這無疑是一項偉大的進步。但一旦考慮到它的道德風險,各種尷尬的問題便會紛至沓來。而其中最重要的問題也許是這個:如果父母有能力減少生下易患病子女的風險,他們是否應當被強制爲之呢?

參照當前關於疫苗的爭議,有些人也許會回答“是”。他們認爲,預防疾病和死亡是一種符合道德的行爲,“爲兒童提供最佳生存機會是一種道德義務”。此外,我們的醫療保險費用都是相互承擔的,無論是私人商業保險還是社會保險,都有一部分是爲他人所付,因此這些治療不應當免費提供。性愛應當只是爲了找樂子、建立親密感,體外受精和胚胎篩查纔是造寶寶的最佳途徑。

但也有人認爲,如果強制改變人類的繁殖方式,簡直堪稱道德淪喪。我們越是沿着該政策的邏輯走下去,就越會發現它的荒謬之處。

不確定性過高

關於多基因風險評分的有效性,目前還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例如,它可以告訴你某人患某種特定疾病的風險較高,但無法告訴你此人何時會患上這種疾病、或者是否真的會患上這種疾病。多基因風險評分只能體現變異規律與健康結果之間的統計學關聯,僅此而已。

一個胚胎可能患某種疾病的風險較低,患另一種疾病的風險卻又偏高。一個基因的影響可能是多方面的,這些所謂的“多效性基因”也許還能帶來一些意料之外的正面效應,在降低某種疾病風險的同時,或許還能降低另一種疾病的風險。但還有一個終極問題:篩查過程中的不確定性。畢竟,基因組的改動是可以遺傳給下一代的,這個問題可比用CRISPR基因編輯技術培育辣味番茄要複雜棘手得多。

好技術,壞政策

假設有朝一日,多基因風險評分能夠準確預判患病風險,也允許(而非強迫)人們使用,該技術是否就會顯得“和藹可親”一些了呢。誠然,這項技術的確會造成一些道德上的困境,但如今已不算什麼新鮮事。例如,準父母們已經可以根據產檢結果決定胎兒的去留。“既然父母可以由於胎兒基因異常終止妊娠,與之相比,允許父母自行選擇胚胎真的那麼有違道德嗎?”

這個問題問得好,但相比於對輔助生殖技術的支持,它聽上去倒更像對墮胎的反對。關鍵問題在於,利用這項技術是否弊大於利?至少有兩點理由能證明答案爲“是”:體外受精存在一定風險,有些與操作流程本身有關,有些則由診所的疏忽大意所致。如果體外受精技術的運用量增加,這些風險也很可能成倍增長。

我們需要一套合適的監管體系來降低這種可能性,而這又帶來了新的問題:由誰來負責監管?監管的基礎是什麼?

這些問題都不易回答。例如,耳聾究竟是一種獨特的文化,還是一種殘障、應當從基因庫中剔除出去?兩種觀點都有支持者,很難說哪一方佔據着道德高地。說不定就有父母想生育一個患抑鬱症風險較高的孩子,因爲很多抑鬱症患者都是偉大的藝術家或喜劇演員。在你看來,抑鬱症也許是一種精神疾病,但也有相當一部分學者認爲,精神疾病這一概念本身就是對個體獨有特徵的污名化。

還有許多類似的想法值得展開思考。如果這名抑鬱症兒童長大後,認爲這種易患抑鬱症的遺傳傾向對自己有害怎麼辦?他會起訴自己的父母、要求他們賠償嗎?此外,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父母期望獲得的結果也會有所不同。一旦我們放開對身高和智商等特徵的篩選、不再僅限於疾病預防,這一問題將變得更加突出。

如果能開展一次“全球對話”、藉此建立其一套合理的監管體系,應當能在一定程度上安撫我們的“技術恐懼症”。然而,要想真正解決上述問題,其實比簽署一紙國際公約、對這些強大的基因技術嚴加監管還要複雜得多。

忘記“我的身體,我選擇”這句話吧

再過幾十年,胎兒也許可以全程在體外孕育,不再需要母親這一角色。到時,各式各樣的道德問題都將應運而生。

隨着人造子宮的到來,胎兒能夠存活下來的月齡會越變越早,爭論的焦點也會從“墮胎”轉向“提取”。假如胚胎一但受孕便可存活,這個世界會變成什麼樣?

一些女權主義學者指出,如果母親不希望胎兒存活,胎兒就沒有生存權。但也有一些哲學家反駁,這種想法似乎有點“欠考慮”。不得不說,這種設想真令人有些毛骨悚然,好在我們還要過很多年、纔可能真正遇到這些問題,相應的監管機制也仍在討論之中。(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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