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崩潰!家長買了學區房,卻被告知套內面積小於60平不能入學!當地回應:該校爲自主招生,條件自定

據瀟湘晨報9月3日報道,近日,山東菏澤居住在中達廣場、融邦中山苑等多個小區的業主表示,他們小區對應的學區爲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但在今年8月網上報名時,校方以他們的房產“套內面積不足60平”爲由拒他們孩子的入學申請。

家長們稱,很多小戶型業主因看中這些小區的教育資源,也有很多是經濟條件有限才購買了小戶型,學校這樣的招生政策被質疑“嫌貧愛富”。

據悉,9月2日,菏澤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一位工作人員對瀟湘晨報記者表示,因爲該學校是自主招生,招生條件是由學校確定的。

而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一位負責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員則稱這一要求是“上級部門要求的”。

根據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2021年的招生簡章顯示,其中對房產和戶籍的要求是“(一)本市丹陽轄區戶籍(開發區公安分局丹陽派出所或車站派出所)。(二)學區內產權完全屬於兒童直接監護人或兒童本人的成套住宅。”“凡二手房房產證登記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以後的,學校將通過查詢相關房產交易檔案判定原產權人是否有子女在本校就讀。”

其中並未提到“套內面積需要大於60平”這一要求。但面對家長們的質疑,校方解釋時稱,早在2019年校方就在當地媒體上刊登過這一細則。

在當地媒體菏澤日報微信公衆號“菏澤快報”在2019年7月8日曾發佈《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關於招生工作的幾項聲明》中關於“房產”一項要求中提到,所謂“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臥室、廚房、衛生間、客廳等組成的供一戶使用的房屋,一般套內面積不小於60平方米,而非小公寓、商業用房、寫字樓、儲藏室、小閣樓等。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表示,學校招生有自主權,但招生要求需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文件執行,如果當地教育部門沒有出臺這樣的規定,在教育部門不介入處理的情況下,家長們可以發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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