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三亞9月6日電 (記者 王曉斌)據三亞市職能部門6日公佈的一份通知,該市對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有關事項做出調整,要求各房地產企業新建商品住房項目整體備案均價不得超過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項目近期網籤價;原則上1年內不得上調備案價格等。

這份《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由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三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在9月2日簽發。

據國家統計局官網發佈的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三亞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連續多月呈環比上漲態勢。

通知稱,調整制定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有關事項,旨在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對房地產市場調控決策部署,擔負房地產市場監管主體責任,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局面,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運行。

通知明確,三亞市的各房地產開發企業2021年9月1日前已經備案的項目,須將未網籤房源重新進行價格備案,整體備案均價不得超過該項目近期網籤價格;初次申報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整體備案均價不得超過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項目近期網籤價;申報非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的,銷售價格應控制在合理區間。

通知還規定,商品房價格備案時,開發企業須出具《商品房銷售價格承諾書》,承諾不超出備案價格銷售或將委託裝修、購買車位、加入會員等作爲購房前置條件捆綁銷售變相漲價;經覈准價格備案的商品住房項目,原則上1年內不得上調備案價格。

通知要求,經覈准價格備案的商品房,開發企業必須按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發改價檢[2011]548號)、《海南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瓊價價檢[2011]195號)規定,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所有銷售的商品房價格公示牌、價目表及價格備案文件等,接受購房者和職能部門的監督。(完)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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