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跳車案司機被提起公訴,女孩探出車窗外他未制止,妻子回應

原標題:貨拉拉女乘客墜亡案將於本週五開庭

備受關注的“貨拉拉女乘客墜亡案”有了新進展。9月8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涉事司機周某春妻子李女士處獲悉,該案定於9月10日(本週五)上午9點在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此前,檢方以周某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2月6日晚上9點17分,23歲的女孩小麗(化名)坐上貨拉拉汽車,計劃從湖南長沙的租住處搬家到一公寓。當晚9點30分,車輛行駛到曲苑路時,貨拉拉司機報警,說小麗從車窗跳車受傷。後經過多日搶救,小麗於2月10日去世。事發後,長沙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相關辦案部門介入調查處理此事。

今年3月,長沙市高新區公安分局發佈了關於周某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案件的情況通報。警方通報稱,2月6日21時39分,長沙市高新區公安分局接報警稱,麓谷街道曲苑路有人跳車,頭部受傷。分局立即派民警趕赴現場處置。120急救車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民警將涉案車輛司機周某春帶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並對現場及車輛進行勘查。2月9日15時,由高新區綜治局組織,高新區公安分局向傷者家屬通報了情況。2月10日10時55分,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

通報稱,2月6日15時許,周某春通過手機APP貨拉拉平臺接到小麗的搬家訂單。兩人見面後,周某春詢問小麗是否需要付費搬運服務,被小麗拒絕。期間,周某春多次催促小麗快點搬東西上車出發,並告知小麗,按照貨拉拉平臺規定,司機等待時間超過40分鐘將額外收取費用,小麗未予理會。

在行駛過程中,周某春爲節省時間並提前通過貨拉拉APP搶接下一單業務,更改了行車路線。小麗兩次提出車輛偏航,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後用惡劣口氣表露對小麗不滿;車輛行至林語路曲苑路口時,小麗又兩次提出車輛偏航,並要求停車,周某春未予理睬。發現小麗起身離開座椅並將身體探出車窗外後,周某春未採取語言和行動制止,也沒有緊急停車,僅輕點剎車減速並打開車輛雙閃燈。小麗從車窗墜車後,周某春停車查看,發現小麗躺在地上,頭部出血。隨後周某春撥打120急救電話並110報警。

2月23日,公安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後檢方以周某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向法院提起公訴。

9月8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周某春妻子處確認,該案定於9月10日(本週五)上午9點在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據李女士稱,屆時她將去旁聽庭審。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