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規範土地二級市場:購買存量建設用地,可依據規劃轉型 

新京報訊(記者 張建)9月1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實施意見(試行)(簡稱“意見”)。意見主要爲進一步健全和規範海南省國有建設用地二級市場,促進存量建設用地集約高效利用,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意見明確,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應充分保障交易自由。同時鼓勵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通過土地二級市場購買存量建設用地,依據規劃轉型用於海南省鼓勵的產業項目建設。

海南完善土地分割、合併轉讓政策。意見規定,非住宅用地與住宅用地合併的,不得增加住宅建設規模。不同用途宗地合併的,應依照規定明確各自比例,並在不動產登記時予以註明。涉及剩餘出讓年限、容積率不一致的,在符合規劃、不超過宗地合併后土地用途法定最高年限的前提下,按照等價值原則重新確定合併后土地出讓年限和容積率,也可在補繳一定年限土地出讓金或增容費後,按較長年限或較高容積率登記。

此外,意見明確,建立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將各市縣公共資源交易聯網子平臺作爲土地二級市場公開交易載體,開設土地二級市場交易窗口,彙集、發佈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場所、完善交易規則、辦理交易事務。司法處置土地可進入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交易。

海南將根據土地二級市場業務需要,積極引入中介機構參與土地二級市場的資產評估、風險評估、抵押融資等專業工作;鼓勵中介機構在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中開設實名用戶,發佈供需信息,爲交易各方提供推介、展示、諮詢、估價、經紀等服務。

新京報記者 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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