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利於減碳但存安全隱患,主管部門對電單車態度仍審慎

共享電單車的運營,將部分取代私人電單車的使用,有利於集約使用電單車、推動淘汰超標電單車和減少電單車充電引發的火災隱患。但共享電單車也存在一些安全隱患和弊端。

今天(17日)是“世界騎行日”,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與中環聯合認證中心發佈的《共享騎行減污降碳報告》稱,共享單車及電單車成爲打造低碳高效交通體系、降低城市污染物排放的有效交通工具。

報告顯示,隨着越來越多城市創造條件鼓勵騎行,引入綠色出行交通方式,共享電單車受到市民歡迎,佛山、昆明、南昌、長沙、銀川、重慶、瀋陽、呼和浩特、茂名等成爲低碳出行城市。全國範圍內,80後、90後用戶佔比過半,成爲騎行主力。

生態環境部日前發佈的《中國移動源環境管理年報(2021)》稱,汽車是污染物排放總量的主要貢獻者。據統計,小汽車的碳排放量是共享電單車的16倍。

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有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共享電單車帶來了正面的減排效益,有助於完善城市綠色交通,實現城市交通向綠色、低碳轉變。

不過,據第一財經記者瞭解,有別於共享單車,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對於共享電單車仍持審慎態度。

交通運輸部此前在一份政協提案答覆的函中表示,鑑於電單車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火災安全隱患突出、電池污染嚴重等問題,《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單車。

該函件稱,共享電單車的運營,將部分取代私人電單車的使用,有利於集約使用電單車、推動淘汰超標電單車和減少電單車充電引發的火災隱患。但共享電單車也存在一些安全隱患和弊端。

函件稱,共享電單車主要服務於中長距離出行,與公共交通形成競爭,不符合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政策導向;共享電單車質量大、速度快,騎行人員不固定,超速、逆向、闖紅燈行駛和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爲多發,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損害後果比較嚴重;共享電單車還存在火災隱患和環境污染風險。

交通運輸部在上述函件中表示,將密切跟蹤共享電單車發展情況,及時總結相關經驗教訓,評估完善共享電單車發展政策。指導地方按照安全第一、包容審慎、因城施策、屬地管理的原則,在確保城市交通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穩步探索共享電單車發展政策,切實保障社會公衆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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