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央行:對境內銀行設置了境外貸款餘額上限

財聯社9月18日電,人民銀行、外匯局共同起草了《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規定》指出,對境內銀行境外貸款相關的跨境資金流動實施宏觀審慎管理。在跨境資金流動管理上,《規定》結合各行一級資本淨額及境外貸款業務開展情況,設置了境外貸款餘額上限,通過調整境外貸款槓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實現跨境資金流動逆週期管理。對一級資本淨額(外國銀行境內分行按營運資金計)在20億元以下的境內銀行,額外給予20億元的初始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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