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口升級樓市調控政策:實施全域限購,圍堵“假離婚買房”

新京報訊(記者 徐倩)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了《關於調整我市購房政策和人才落戶政策的通知》,對購買商品住房和人才落戶政策進行了調整。

據“海南發佈”微信公衆號的消息,此次政策對人才購房須繳納社保年限做出了新的規定。其中,針對新落戶的人才,由原來的“落戶即可買”變更爲“須提供累計12個月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方可在海口市購買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備案滿36個月後,方可購買第2套住房”。而針對未落戶的人才,由原來的“12個月社保”升級爲“須提供累計24個月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方可在海口市購買1套住房”。

同時,海口市從原先區分限購區域和非限購區域進一步升級爲全域限購,對外省戶籍也不屬人才的人員,須提供累計60個月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方可購買1套住房。

此外,對於離異人士,自離異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在海南省擁有住房的總套數計算。

根據人才落戶方面的政策,按《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的通知》(瓊府[2017]66號)有關規定執行。落戶的條件爲:大專及以上學歷40週歲以下(其中985、211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爲55週歲以下);中級專業技術及以上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40週歲以下;先就業再落戶。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總監嚴躍進表示:“這次政策仍然是收緊的導向。從政策變化來講,人才落戶也要滿足社保年限的要求,這就進一步打擊了借人才政策的‘變相炒房’的現象;此外,全域限購也是本次政策的重點,不再區分非限購區域;而對離異人士購房進行了限制,這也是對之前的政策‘打補丁’。”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今年8月,海口市新房房價環比上漲0.3%,同比上漲5.8%;二手房房價環比上漲0.8%,同比上漲7.8%。

新京報記者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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