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前個人房產,離婚5年仍遭公婆霸佔
原標題:女子婚前個人房產,離婚5年仍遭公婆霸佔……
來源:極目新聞
2016年
襄陽的陳某和丈夫劉某協議離婚
可陳某萬萬沒想到
離婚五年後
她婚前購買的房子
依舊被前夫的父母霸佔着
這是怎麼回事呢?
借看孫子爲由
在這起案件中,被執行人是申請執行人的前公婆。據陳某介紹,十幾年前她和丈夫劉某有了孩子後,公公婆婆便搬來一起住。
五年前,陳某和劉某協議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陳某婚前購買的這套房屋歸其個人所有。本以爲這場糾紛能就此結束,可是,陳某的前公婆竟藉着看孫子爲由,拎着大包小包又住了進來。
拒絕退騰
執行法官:“我們受理案件以後,給(被執行人)經過傳訊、談話以後,被執行人以小孩沒人照顧,他的媽媽比較忙爲由,一直堅持住在前兒媳婦的房子裏面,拒絕騰退房屋。”
執行法官出面協商,可兩個老人還是不聽勸。陳某再次與前公婆進行溝通,被執行人又拿出了“新招”。
兩萬裝修款
申請執行人:“他說我就不搬,這房子有我兒子的,我出了錢,我以後死都死在這房子裏面。”
爲了占房,兩個老人蠻橫相對,那麼,當初買房時,他們是否出了錢呢?
申請執行人:“因爲他(前公公)覺得房子裝修的時候,他(前公公)出了點錢,不到兩萬元吧!但是這個錢他交給他兒子了,他兒子沒有用於我們房子的裝修,他把錢全部借出去了,房子房貸都是我一個人出的,房子一直寫在我的名下。”
按照陳某的說法,前公婆拿出的這筆錢並沒有用於裝修。經執行法官覈實,兩個老人也拿不出相關憑證。被執行人一直不願搬離,樊城法院決定強制騰退。
幫公婆交錢租房
執行當天,由於被執行人在外務工,執行法官電話聯繫上了他們。
執行法官:“當事人牴觸情緒比較大,我就及時地跟他大孫子講,你跟你爺爺溝通一下,儘管雙方父母離婚了,但是爺爺奶奶、爸爸媽媽都還是我們的親人,你們在裏面起到一個調解的作用,下午被執行人及他的兒子也從外地趕回來了。通過我們的說服教育,他們就把他們的相關物品拿走了。”
考慮到兩個老人搬走後沒有住處,申請人陳某還幫他們租了房子,並交了兩個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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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賈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