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租银行卡牟利 最终身陷囹圄 警方提醒:出租、买卖银行卡是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 张秀芸

警方提醒:出租、买卖银行卡是违法犯罪行为

银行卡、网银、U盾、身份证复印件、实名电话卡,这些都属于个人隐私物品,大家都会谨慎看管,但是如果有人高价租借、收购,面对利益,您还会保持戒备不动心吗?

近日,公安部网安局发布了一起我省白银籍人员马某龙等人办理大量银行卡帮助网络违法犯罪分子转账的案例,再次对出租买卖“两卡”犯罪行为敲响警钟。

坐享其成 走向犯罪道路

2019年8月,甘肃白银人马某龙的同学张某伟联系他,说有一个朋友需要几张实名银行卡,用来给赌博网站的人转账用,每天就转几百元,很安全。马某龙一听是给赌博网站转账,一口回绝。但是随即张某伟又说,每张卡每月可支付400元的使用费。

面对利益诱惑,马某龙动摇了,随后办理了5张银行卡,都捆绑了U盾、开通了网银,并按照张某伟的要求设置了特殊密码,连同自己身份证复印件、实名电话卡一同交给了张某伟。

就这样,马某龙赚到了违法犯罪的第一桶金……同时,马某龙又联系了刘某云、马某军等多个朋友一起办理银行卡,自己做起了中间商,按照每月每张卡300元给刘某云、马某军支付使用费,赚取100元的差价。

随后,马某龙贪心不足,动起了想要黑吃黑的念头……

发财梦碎 犯罪分子被团灭

2020年4月,马某龙帮人转账时发现,自己名下几张银行卡里有十几万流水,贪念一起,便将银行卡挂失补办,取出了卡内的十几万。马某龙的朋友怕这种黑吃黑的行为会被打击报复,马某龙宽慰道“他们干的这个事本来就是违法的,他们不敢报警,不能把咱们怎么样”。最终,马某龙等人还是挨了上家一顿打,他被迫把拿走的钱还了回去。

2020年5月,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查明马某龙大量办理银行卡,并且在2020年2月至5月短短三个月内,其名下银行卡流水高达2700余万,都是快进快出。除此之外,其名下还有两张银行卡分别于2020年2月21日、2月27日被广东、河南两地公安机关因银行卡涉案进行查询、冻结。

警方通过细致研判、严密侦查后发现,这是一起倒卖银行卡给赌博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资金结算帮助的团伙案件。

2020年7月21日,铜城分局成功抓获马某龙等10名犯罪嫌疑人。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办案民警顺藤摸瓜,查明了以王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基本框架。同时,警方还查明了涉案银行卡470余套,银行卡流水高达10亿元人民币,涉及甘肃、湖南、河南、陕西、广西、广东等全国多地,涉案人员70余人。

主犯王成某在湖南发展王明某、易某志等下线,并授意郭某驿前往广西、甘肃等地收集银行卡、网银、U盾、身份证复印件、实名电话卡,每月每张卡按300-1000元不等的报酬支付。

2021年4月2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公诉认为:王成某、王明某、易某志、郭某驿、马某龙、张某伟等24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将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该2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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