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9月24日,記者從省推進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獲悉,爲加強商船管控,堅決遏制其非法捕撈,鞏固和維護長江禁捕管理秩序,我省將對長江商船開展爲期3個月的“商船清網打非”專項執法行動。

近期,長江禁捕執法檢查發現,有不少商船攜帶漁網漁具,並趁機實施非法捕撈,嚴重擾亂禁捕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省推進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要求:

一、加強宣傳教育,積極引導清網。沿江各級海事部門要立足自身職能優勢,面向商船、碼頭開展長江禁捕宣傳,通過高頻播放、短信羣發、微信推送、張貼通告、懸掛標語、登船宣講等方式,大力宣傳長江禁捕規定,講清非法捕撈後果,提醒商船遵守禁捕規定,引導其自行開展檢查,自行清理網具,強力營造“不能帶網、不能捕撈”的專項清理整治氛圍。

二、加強分工協作,落實職責任務。沿江公安、海事、農業農村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公安部門要強化執法整治,依法嚴懲阻礙執法公務和涉漁違法犯罪;海事部門要壓實船東等企業主體責任,加大對商船、碼頭日常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清理漁網漁具,防止商船攜帶漁網漁具航行、停泊;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大漁政執法檢查力度,及時發現並依法對商船攜帶禁用漁具漁法和非法捕撈行爲進行處罰。

三、全面開展排查,嚴格執法整治。各級推進長江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執法整治專項組要按照“全面覆蓋、嚴格排查,不漏一艘,注重實效”的要求,統籌執法力量,迅速開展爲期3個月的“商船清網打非”專項行動,在重點時段、重點水域開展聯合執法,對長江過往商船、碼頭進行全面排查,集中治理商船攜帶漁網漁具和非法捕撈行爲。對發現攜帶常規漁網漁具的,要責令船主自行清理或封存,拒不整改的,依法收繳沒收;對發現攜帶禁用漁網漁具的,根據《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依法予以嚴格處罰;對實施非法捕撈行爲的,要從嚴從重予以打擊,達到“查辦一起,震懾一片”的效果,確保“商船清網打非”取得實效。

各地各部門要注意發現和推廣有效管用的經驗做法,及時報送反映執法工作亮點和清理整治效果的信息和圖片,省推進長江流域禁捕退捕領導小組將向省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送。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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