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創新藥的窘境:支付無法全部依賴醫保,商保介入仍存短板

2020年,醫保專利藥支出金額爲370億元,僅佔醫保藥物總支出比重的5%。

“創新藥的支付問題如無法解決的話,再過3到5年,可能會有80%的創新藥企出現倒閉。”近日,在第六屆中國醫藥創新與投資大會(下稱“創投大會”)上,藥明巨諾聯合創始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李怡平一句看似危言聳聽的話,卻道出了藥企們在創新藥回報問題上所面臨的焦慮。

近年來,我國頒佈了一系列政策法規鼓勵和促進創新藥發展,行業進入蓬勃發展階段。2018年至2021年8月,國家藥監局批准上市的創新藥就達到64個。

據中康CMH統計,我國專利藥2018年一季度在等級醫院市場以及零售藥店市場的銷售份額佔比分別是5.9%和4.3%,2021年一季度分別提升至11.8%和8.7%。總體上看,雖然專利藥的銷售份額佔比在提高,但佔比仍偏低,這背後,支付問題是一大制約。

經過漫長的研發過程後,專利藥上市後往往價格高昂,單純依靠病人自費,難以打開更大的市場。近年來,我國的醫保支付開始在往專利藥傾斜,藥品醫保目錄在加快調整,目的是實現“騰籠換鳥”,在壓縮非專利藥份額的同時,試圖納入更多的專利藥。即便如此,目前專利藥在醫保支付中佔比仍有限。

波士頓諮詢合夥人韓世明在創投大會現場提供的一組數據顯示,2020年,醫保專利藥支出金額爲370億元,僅佔醫保藥物總支出比重的5%。“根據目前藥物臨牀試驗情況判斷,未來五年內會有接近400款創新藥上市,我們測算,受制於醫保籌資、醫保資金利用率等限制,未來會有一半的創新藥還是無法納入醫保支付中。一些創新藥雖可以進入醫保目錄中,但也會面臨很大的降價壓力,這不利於藥物研發回報。”韓世明如是說。

在韓世明看來,綜合國際的經驗,商業保險的發展,不僅對創新藥的支付起到了一個補充作用,而且可以提升整個社會保障水平。

韓世明表示,我國商業健康保險保費增長迅速,過去十年就翻了十倍以上,但整個商業保險仍存在一些結構性問題。“我國商業醫療險尚未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具體存在的問題,一是保障重疊,與醫保邊界不清,大部分保險針對個人自付部分,如城市普惠險、百萬醫療險均主要針對一定免額以上的個人自付;二是保醫保內,不保醫保外,目前僅部分個人健康險、高端企業團險以及城市普惠險可支醫保外的藥品,但這部分加在一起的賠付水平也僅佔總健康險賠付額的5%左右;三是保短期,不保長期,目前以醫療險一年期的保障產品爲主,缺乏能夠保長期甚至保終身的醫療險,而大部分消費者普遍擔心的‘大病負擔’通常發生在遠期。”

目前,有多位專家認爲,要解決創新藥的支付問題,可以嘗試推動醫保與商業保險的聯動,探索風險共擔的支付模式。

“在藥品支付上,醫保應該給商業保險市場留一定的發展空間,我們並不缺乏高端的醫療險,但缺的是報銷式的普惠型商保醫療險,這可以跟醫保銜接起來。雖說我們都在倡導發展多重保障體系,但體系之間是割裂的,這給支付市場發展帶來很大的困難。”中國醫藥創新促進會醫藥政策專委會副主任劉軍帥說。

中山大學藥學院醫藥經濟研究所所長宣建偉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參照國際商業保險經驗,之所以其能夠成爲既是大衆型又是滿足各類醫療需求支付型的保險產品,背後有政府強有力的政策在支撐。在美國,如果和政府合作的商業保險總賠付率低於保費收入的70%或者80%,其下年保險業務資格會被取消。在我國,部分商業保險總賠付率只有20%左右。這是一個什麼概念?就是有些普惠型保險公司收100元保費,只支付參保者20元,保險公司是獲利了,但無法讓參保人獲得真正保障。因此,我國商業醫療保險體系的推行,需要全面的頂層設計,一方面可以設置最低賠付率比如60-70%以此來保障參保人的利益,另外一方面也要通過各類方式鼓勵保險公司積極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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