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購處方藥被診斷爲“半身不遂”,買家起訴賣家侵權獲立案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了消費者陽先生在沒有線下醫院疾病診斷證明的情況下,在阿里健康大藥房“秒開”電子處方單,並順利購買處方藥人蔘再造丸一事。隨後,陽先生以互聯網醫院“隔空”將其診斷爲“半身不遂”,侵犯其人格權爲由,對阿里健康大藥房提起侵權訴訟。10月9日,廣州互聯網法院認爲該案符合起訴條件,決定立案審理。

10月13日,澎湃新聞登錄淘寶網阿里健康大藥房發現,處方藥人蔘再造丸已不能通過互聯網醫院“秒開電子處方”的方式直接購買。買方在確認“服用過訂單中藥品且無不良反應”後,可以付款,但付款之後,需提供歷史處方等線下醫院診斷證明,才能進行“問診”及發貨。

律所主任被診斷爲“半身不遂”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今年5月27日,陽先生在網店阿里健康大藥房下單購買了處方藥“同仁堂人蔘再造丸”10盒,共計495元。之後,在問診信息情況中,他勾選了一個選項,“好像是半身不遂”。但阿里健康未對他做任何覈對和檢查,更未向他尋求任何病歷和檢查報告單,幾日之後,10盒“人蔘再造丸”寄到了陽先生指定的地點。

陽先生將所購藥物給身體真正處於“半身不遂”狀態的父親服用,但服用該藥物4盒後,父親身體出現不適,具體爲“腿腳浮腫”。他感覺此藥物有問題,隨後他聯繫客服希望退掉餘下6盒,被告知該藥物不能退換。

陽先生查詢訂單查看發現,他購買的實際爲處方藥,購買該藥物時,他雖未提供實體醫院處方單,但一個叫“蓮藕互聯網醫院”的機構和名叫“蔣鼕鼕”的醫師,在數十秒內爲他開具了電子處方單,診斷他爲他自己之前勾選的症狀:“半身不遂(偏癱)”。

陽先生是長沙一家律師事務所的主任。他後來查到,蓮藕互聯網醫院是一家掛靠在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人民醫院下的虛擬醫院。

在起訴狀中,陽先生說,“阿里健康大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在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私下安排蓮藕醫院給原告出具處方。原告作爲一名執業律師,過去、現在均沒有患過半身不遂(偏癱),而且半身不遂(偏癱)是普通老百姓一眼就能看出的疾病。被告蓮藕醫院和蔣鼕鼕在根本沒有給原告做任何診斷,沒有問原告任何病情,違反國家關於遠程診斷只能是複診病人的規定,在原告沒有提供任何依據的情況下非法、荒唐地將原告直接診斷爲半身不遂(偏癱),該處方也沒有送達和告知原告,卻通過被告阿里健康,將該處方箋以網絡信息的方式在阿里健康大藥房天貓店中展示。”

自動進入“醫生開方”環節

在陽先生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之後,澎湃新聞聯繫阿里健康客服,其表示店鋪銷售處方藥必須要有線下實體醫院的診斷書、病歷本、檢查結果等憑證,纔可以發貨。對於陽先生訂單中通過買家自述病情而開具互聯網醫院電子處方進行售藥的情況,他們將進行覈實。

不過,澎湃新聞記者此前根據陽先生的購物鏈接操作發現,所謂處方藥的“處方”形同虛設。只要完成購藥支付,阿里健康大藥房可以根據患者勾選的病症“秒開”電子處方單。

購買人蔘再造丸時,首先,在訂單支付成功後,會出現“提交問診信息,去問診”頁面。在該頁面,有“腦梗死”、“腦血管意外”、“偏癱”、“半身不遂(偏癱)”四種疾病可供買家勾選。買家勾選相應病症後,再勾選“確認已在線下就診病服用過訂單中化品,無不良反應”,之後,頁面自動進入“醫生開方”環節。

在該環節,客服對話框彈出,“XX醫生根據您的病情,現在爲您開具如下處方”,一分鐘不到,一張電子處方單出爐,勾選了“半身不遂(偏癱)”的記者,也被隔空診斷爲“半身不遂(偏癱)”,需一次3克、一日2次服用10盒人蔘再造丸。

隨後,記者再次下單購買該藥物,此次勾選了“腦梗死”,這次記者也被診斷爲“腦梗死後遺症”,同樣開出了服用10盒人蔘再造丸的處方。

今年3月15日,澎湃新聞曾刊發報道,對11家網絡售藥平臺進行了測試,發現11家網上售藥平臺均存在無需購買者提供處方、無法排除虛構病情、直接簡單問診就能開具處方和售賣處方藥等情況。

對於網購處方藥亂像,不少媒體曾進行報道。2019年6月,人民網報道了“寵物照片當處方竟能網購處方藥”;2021年5月,北京青年報報道了“無醫生詢問病情,點選疾病名可收到在線處方”。北京青年報採訪的一位醫生表示,處方藥一般不良反應發生概率較大,有一定的治療風險,需要在醫生評估過用藥風險和健康收益後再決定是否使用。部分處方藥需要根據患者的生理狀態選用藥品,或者在用藥前後需要做一些特殊檢查。

向市監局舉報違法,向法院起訴侵權

陽先生稱,其父親服用該處方藥物後,出現了嚴重的不良後果。但令他不解的是,“購藥時的處方單,是通過互聯網醫院秒開,因副作用要退藥時,阿里健康卻反過來要求原告提供三甲醫院的證明”。

陽先生隨後以阿里健康大藥房有限公司涉嫌違法爲由,向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9月24日,該局答覆已將材料分送給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與此同時,陽先生向廣州互聯網法院提起侵權訴訟,理由是,“兩被告的行爲嚴重違反國家規定和常理,通過所謂互聯網診斷和公佈荒唐處方箋的方式,對他的人格權造成非常大的傷害。”

10月9日,廣州互聯網法院發佈通知書稱,經審查,陽先生訴與阿里健康大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揭陽市榕城區人民醫院(揭陽市榕城區人民醫院蓮藕互聯網醫院)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般人格權糾紛)一案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決定立案審理。

10月13日,澎湃新聞進入淘寶網阿里健康店鋪的人蔘再造丸購物鏈接發現,該處方藥在“提交問診信息,去問診”頁面後,不再自動進入“醫生開方”環節,而是設置了兩道關卡。

首先,必須勾選“確認服用過訂單中藥品,且無不良反映”,若未勾選,彈窗顯示爲“購買失敗,若未服用過,請先到線下醫院就診開藥”;而勾選該選項後,需再勾選確診疾病,並需上傳“歷史處方/病歷/檢查報告”,最後纔是“提交問診信息,去問診”,以及等待確認發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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