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高萍)訊,近日,廈門金美信消金被罰引發業內較大關注。財聯社記者不完全統計發現,年內收到銀保監繫統罰單的消費金融公司達到4家,遠超去年全年。此外,4家消金公司合計被罰金額達到470萬元,亦刷新2018年以來新高。其中,貸款管理問題成爲處罰事由高發地。

業內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消費金融行業競爭日益激烈,監管框架亦日趨完善,強監管下,合規經營是行業發展的必由之路。消金公司需改變“重貸輕管”的觀念,加強風控管理,對薄弱環節及早查漏補缺。

年內監管開出近500萬元罰單 超去年全年

按照處罰公告日期不完全統計,年內有廈門金美信消金、中郵消金、湖南長銀五八消金、中銀消金四家消費金融公司遭到地方監管部門處罰,去年全年則爲2家。

從處罰金額來看,4家消費金融公司合計被罰470萬元,遠高於去年全年的90萬元。其中,廈門金美信消金、中銀消金被罰金額較大,分別爲290萬元、100萬元。財聯社記者不完全統計發現,2018-2020年,收百萬罰單的消費金融公司分別爲1家、0家、0家。今年以來的處罰力度可見一斑。

“消費金融的核心業務是信貸,因此合規工作也主要圍繞信貸業務進行開展。”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對財聯社記者表示,消金機構被罰既說明信貸管理制度機制存在疏漏,也表明2021年以來,消費金融公司的合規情況成爲監管重點,消金領域的罰單今後可能會迎來較大程度的增長。

“警示的意味更加強烈。”提及年內消費金融公司被罰的情況,博通諮詢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認爲,監管還是希望消費金融公司能夠更多地把自身的風控體系建設好,遵守審慎經營的底線,避免造成重大的羣體性影響。

一位消金公司內部人士坦言,消費金融行業一直處於監管的“風口”,持牌消金公司在展業的過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觸碰監管紅線的風險,強監管將更好地解決行業中存在的亂象,規範行業發展。

貸款管理問題頻出 “重貸輕管”需轉變

從年內被罰的消金公司違規事實來看,貸款管理、貸後管理問題比較突出。廈門金美信消金、中郵消金、湖南長銀五八消金三家公司被罰均涉及貸款管理問題,被處罰事由分別爲“信貸管理制度機制存在缺陷、貸款管理不盡職導致部分貸款資金被挪用”、“貸後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貸後管理不到位”。

另一家消費金融公司中銀消金之所以被罰則是因爲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貸款調查、審查不盡職;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存在以貸收費的行爲。

財聯社記者統計發現,2016年以來,消費金融公司被罰事由中,貸款管理問題始終存在。除此外,2016年、2017年消費金融公司的超範圍展業問題曾頻出。

蘇筱芮稱,消費金融行業的合規工作主要圍繞信貸審覈的前、中、後流程進行開展,貸前資質審覈及授信、貸中資金監測等相關的風險管理流程是機構的生命線,也是合規的薄弱之處,如果不加強風控,可能遭遇惡意騙貸、資金被肆意挪用等情形,給機構的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貸後管理其實一直是個老大難的問題,一直是薄弱環節。” 王蓬博坦言,這主要是因爲缺少比較紮實的監督方式,貸款人又有很多違規挪用的衝動,比如將資金違規投入股市等。

王蓬博建議消費金融公司建立全場景管理的理念,摒棄“重貸輕管”的發展方式,強化貸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穩定資產質量;另外,和現有的先進技術相結合,做好追蹤管理。

“機構應當從頂層制度進行完善,強化客戶的身份識別及具體的授信管理流程,釐清各部門職責分工,將具體的責任落實到人。”蘇筱芮認爲,此外,還需要機構加強內控管理,針對薄弱環節及早查漏補缺,對內部出現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