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家族信託的危險遊戲: 充當風險項目“救火”隊員,高淨值客戶知道嗎?

在高淨值人羣越來越旺盛的需求和信託公司的轉型發展驅動之下,家族信託越來越爲大衆所熟知,近年來得到快速發展。

作爲財富規劃、管理和傳承的重要方式,家族信託本質上應該是十分符合信託本源的代表性信託業務,從信託公司自身的發展角度來看,家族信託客戶是信託公司最爲優質的客戶,存在大規模、長期限的資金委託,高度信任的委託關係,因此信託公司有很強的動力將這部分客戶服務和維護好。

但現實卻存在另一面。近期,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瞭解到,有信託公司在應對風險項目、剛兌普通投資者的過程中,利用家族信託更爲靈活的操作空間,承接相應的風險項目。在記者接觸的這個案例中,這種承接主要是一種過渡性安排,尚未導致實質性後果,但從操作過程來看,頗具爭議,有可能導致較高風險出現。

家族信託作爲一種財富管理方式,和普通信託產品一樣,需要進行投資管理。但不同的是,普通信託產品對於所投資產有直接、具體的明確約定;對家族信託而言,則是通過資產配置組合的概念,先成立家族信託後,再去投資其他產品(往往是同公司的其他信託項目),不管是全權委託還是部分委託,對於底層資產而言,某種程度上存在直接委託人缺位的情況。這給了作爲管理人的信託公司更大的操作空間,也對其管理能力、職業操守提出了更高要求。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市場瞭解到,從資產配置上看,近年來快速發展的家族信託業務大量配置了地產信託。“這倒不是說要給家族信託配置風險高的資產,主要是信託行業的主要資產就是城投和地產,城投的收益又比較低,而前幾年大家基本認爲房地產是安全的資產。”一位信託公司人士對記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被爆出流動性問題的、涉及大量信託融資的某房地產公司,出現在不少家族信託的資產池子中。甚至有信託公司人士對記者表示,就在該地產公司公開暴露問題前不久,市場對其已有所顧慮時,該信託公司的家族信託產品仍配置了一些資產。

家族信託爲何去“救火”?

2020年,華東地區一家信託公司的一個房地產項目暴露風險問題,公開市場也傳出項目相關的負面消息,該項目的一名信託投資者發現之後要求兌付退出。

據一名知情人士對記者介紹,按照以往的做法,應對類似風險項目的投資者,公司採取的措施是將其轉入資金池產品中,但是這幾年隨着信託風險的暴露和監管趨嚴,資金池產品大爲受限,已經不能新增規模。另外一個選擇是公司的自有資金“救火”。在該公司的這一項目中,由於種種原因,選擇了由家族信託來承擔這一“救火”功能。

相關轉讓記錄顯示,該信託公司在同一天內分兩次向同一個家族信託產品轉讓了共計600多萬份額,所顯示的項目在該日期之前已經出現有風險。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早在半年之前,該地產項目就已經停止了對信託付息。

按照約定,該家族信託的每一筆投資都需要委託人簽字同意,那麼這一轉讓是如何實現的,信託公司爲何將其他投資人已經發現風險的項目,轉讓給家族信託的委託人?

其中一個關鍵問題是,該家族信託客戶對於家族信託的具體運作並不關心,據瞭解,該客戶是一名年齡頗大的投資人,其在該公司成立的家族信託規模約2億,平時並不過問相關情況,管理所要求的簽字等業務流程均由其妻子代爲辦理。對於信託公司而言,這似乎是一個可以利用的Bug。

記者還了解到另一個類似的案例。同樣是一個爆出風險的地產項目,一位投資人此前以購買普通信託的方式投資了該項目約3000萬,後項目違約,公司對其他投資人進行了剛兌;而這位投資人情形較爲特殊,彼時他剛好在這家信託公司設立了家族信託,家族信託成立後,公司在未明確告知投資者的情況下,將這3000萬風險項目的信託份額轉讓至該客戶的家族信託中。

需要指出的是,這兩個案例中,信託公司並沒有讓家族信託的客戶遭受實際損失,利用客戶的“不過問”心理將風險項目轉入家族信託之後,公司會繼續向客戶進行付息,儘管項目本身已經對信託公司違約。這種操作更像是一種解決流動性問題的過橋騰挪行爲。

“但是從流程上看,很有可能出問題。假如轉過去之後,後續自有資金不能接上,置換退出,又或者公司團隊和領導發生變動,不再按既定的計劃延續操作等,就有可能出現實質性虧損。”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家族信託以配置自家固收產品爲主

從家族信託自身的發展來看,根據中國信託業協會數據,截至2020年末,信託業整體受託管理資產規模爲20.49萬億元,自2017年末以來保持下降態勢。然而,一方面監管鼓勵信託行業發展本源業務,家族信託在近幾年成爲了各大信託公司轉型的新方向。另一方面,在疫情影響下,金融市場的不確定性增大,出於避險情緒,高淨值客羣願意選擇用家族信託的方式保護資金安全。

因此在整個行業規模縮減的大環境下,家族信託業務規模不降反增。中國信託登記有限公司數據顯示,2020年末全行業家族信託規模較年初增長80.29%,連續四個季度持續上升,環比增幅分別爲11.2%、8.34%、35.94%和10.09%。其中,建信信託、山東信託、中融信託、中信信託家族信託業務規模排名居前,四者規模佔比合計超60%。

從資產配置的角度來看,在“第十五屆21世紀亞洲金融年會”財富管理論壇圓桌對話環節,中信信託家族信託業務部總經理王楠講道,在家族信託資產配置類別中,89.35%的資產用於配置信託公司自主發行的信託產品,其中,固定收益類產品佔比最高,佔總資產規模的95.20%。大多數家族信託業務中,固收類非標產品配置基本可以佔到90%以上的比例。由於其收益的穩定性,房地產、基建可以算是家族信託業務中的傳統優勢資產。

上述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信託本身是一個逐漸建立信任關係和品牌的過程,成立之後,後續股權安排、稅收法律關係、財產繼承等很多業務都可能委託給信託公司來做,長期而言客戶的子子孫孫都可能與信託公司保持長久緊密的關係,但是越信任反而越被利用,傷害性很大,這些案例均發生在第一代家族信託中。”

理論上,信託公司很重視並服務好家族信託客戶,一位信託專業人士對記者指出,信託公司的業務模式決定了其涉及利益較多,團隊之間競爭激烈,關係複雜,有的時候各個團隊之間並不是都站在公司長遠發展的統一立場上考慮問題,家族信託的特點決定了其常常扮演多樣化的角色。

(作者:方海平,陳薪羽 編輯:馬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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