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徽工商業用戶試行季節性尖峯電價

證券時報網訊,據安徽省發展改革委10月15日消息,該部門發佈關於工商業用戶試行季節性尖峯電價和需求響應補償電價的通知。通知明確,在日最低氣溫≤-5℃或日最高氣溫≥36℃時(以中央電視臺一套每晚天氣預報中發佈的合肥溫度爲準),對全省執行峯谷分時電價的工商業電力用戶試行尖峯電價政策,用電價格在當日高峯時段購電價格基礎上每千瓦時上浮0.072元。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試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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