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家庭教育促進法表決通過 “雙減”過後家庭教育如何歸位

備受矚目的家庭教育促進法在10月23日表決通過。繼今年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施行後,又一部教育領域的重磅法規即將面世。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責實施家庭教育。國家和社會爲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同時,該法律還呼應了“雙減”要求,對加強監督管理方面作出規定。在將孩子從課後課外繁重的學業壓力中帶離之後,如何促使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歸位將成爲未來多方關注的重點。

監護人爲家庭教育實施主體

從2021年1月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請審議,再到10月23日家庭教育促進法表決通過。家庭教育促進法共經歷了三次審議。頂層的重視讓“家庭教育”成爲今年教育領域的關鍵詞之一。

據表決通過的家庭教育促進法顯示,法律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責實施家庭教育。同時,國家和社會將爲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

北京商報記者也注意到,在審議過程中,法規名稱由“家庭教育法”更名爲“家庭教育促進法”。而據中國人大網“家庭教育促進法立法”專題頁面信息顯示,在草案初次審議後,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單位、地方和社會公衆提出,家庭教育立法主要是爲促進家庭教育,而家庭是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國家、社會爲家庭提供支持、協助。據此,法規名稱在今年8月二審時修改爲家庭教育促進法。

“家庭教育促進法的通過,從提出議題再到立法,相對來說是一部立法過程走的比較快法律。”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主要由於近些年來家庭教育確實存在一些問題,而引起各界的高度重視。“我相信這一法律將促進家庭教育的發展,規範家庭教育的行爲。”

呼應“雙減”促減負

從表決通過的家庭教育促進法來看,爲呼應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雙減”要求,法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管理,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並暢通學校家庭溝通渠道,推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則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實際上目前學生面臨的學業負擔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是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相互影響的結果。”在儲朝暉看來,家長需要更加理性地去看待學生,特別是自己孩子的學業負擔和成長髮展問題。“眼光需要更長遠一些,而不是隻盯着短期的考學成績和效果。”

據瞭解,在家庭教育促進法的二審過程中,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增加規定,進一步要求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同時,將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依法設立的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明確爲“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從源頭遏制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可能出現的亂象。而在三審稿中,又增加了呼應“雙減”的相關內容,從家校協同的角度減輕未成年人課業負擔。

關愛留守兒童等弱勢羣體

在緊抓未成年人減負之外,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關注也成爲家庭教育促進法的一大亮點。三審稿也增加相關規定:“設區的市、縣、鄉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當地實際採取措施,對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檔立卡,提供生活幫扶、創業就業支持等服務,爲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創造條件。”“教育行政部門、婦女聯合會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爲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務,引導其積極關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狀況、加強親情關愛。”

對此,儲朝暉也強調,在社會、政府爲家庭教育提供支持時,最需要獲得幫助的就是留守兒童和流動兒童羣體。“針對這類家庭,我認爲學校和社會能夠做的最關鍵的,就是爲他們提供一些專業的支持和資助,比如教授一些養育孩子的專業知識。”

“家庭教育促進法目前剛剛表決通過,未來的家庭教育發展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儲朝暉指出,法律條文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後續如何宣傳、運用法律,如何用法律來引導家長,都是需要關注的重點。

(北京商報)

記者 程銘劼 趙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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