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預測寧德時代2060年營收?3名證券分析師領警示函!監管層從嚴把關研報合規性,多家券商被罰 來源:證券時報

10月22日,深圳證監局對國信證券王XX、周XX、唐XX等3名分析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理由是,上述3名分析師署名研報《寧德時代系列之二——儲能篇:第二“增長曲線”的終局探討》,對寧德時代儲能業務2060年營收中樞的預測存在部分假設不夠審慎,分析邏輯不夠嚴謹的問題。

這是近期監管層下發的有關於研報問題的第三張罰單,此前,國元證券興業證券皆因研報被處罰,對於券商研報的合規性和嚴謹性要求,監管從嚴趨勢明顯。

國信證券三名分析師被出具警示函

深圳證監局發現,國信證券王XX、周XX、唐XX等3名分析師署名的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佈的研究報告《寧德時代系列之二——儲能篇:第二“增長曲線”的終局探討》,對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儲能業務2060年營收中樞的預測存在部分假設不夠審慎,分析邏輯不夠嚴謹的問題。

8月4日,國信關於寧德時代的研究報告,引發外界討論。該券商分析師在研報中認爲,寧德時代已通過合資建廠、入股等方式整合儲能產業鏈。此前其動力電池業務受益於1外因(政策)+3內因(客戶、原材料布控、技術)快速增長,假定儲能業務(技術路線、競爭格局、拿單模式三個影響因子)與動力電池業務具相似增勢與發育曲線,保守預計2060年寧德全球儲能市佔率15%~25%,對應營收/市值空間約1714/4285億元。

而寧德時代最新的財務數據顯示,2020年寧德時代營業收入503.19億元,同比增長9.9%;歸母淨利潤55.83億元,同比增長22.43%。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440.75億元,同比增長134.07%;淨利潤爲44.84億元,同比增長131.45%。

深圳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爲違反了《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相關規定。作爲該研究報告署名證券分析師,未能保證研究報告的審慎性和嚴謹性,對相關問題負有直接責任。依據《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上述三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興業、國園也因研報被罰

就在同一天,福建證監局也發佈對興業證券及3名分析師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表示徐XX、孫XX、東X署名研報《醫美行業深度:舉重若“輕”,求美有方》三大不規範。

一是研究報告個別內容數據列示錯誤、文字表述不嚴謹,未準確標明個別數據出處,就同一數據的列示或預測,與公司同期發佈的不同研究報告存在差異。二是存在具體判斷或觀點論述不夠嚴密的情況,表現爲個別具體觀點分析依據不充分、以偏概全,個別行業發展趨勢的結論基於一家公司的財務數據推論而出、不夠嚴密。三是底稿未記錄個別數據的演算方法與過程。

福建證監局指出,上述問題反映了興業證券對該研究報告的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不到位,根據相關規定,福建證監局局決定對興業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作爲署名作者,徐XX、孫XX、東X3名分析師同樣被出具警示函。

同時,福建證監局要求,興業證券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完善內部控制,重視研究報告質量控制工作,切實提升研究質量和專業服務水平,且於11月15日前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此前,同樣因研報被處罰的還有國元證券,10月19日,安徽證監局對國元證券及分析師李X發出兩張“警示函”。安徽證監局發現該研究報告存在資料來源標註不明確、數據選取不夠審慎、研報分析不夠客觀、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不到位等問題,違反了2020年最新修訂的《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

因此,安徽證監局決定對國元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並要求國元證券應按照監管規定要求,進一步完善相應的制度機制,加強研究所和證券分析師管理,切實提升研究報告質量。相關研報的署名分析師李典也被認爲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責任,同樣收到了安徽證監局的警示函,要求其秉持執業原則,嚴守合規底線,提升研究報告的客觀性和審慎性。公開信息顯示,李典於2016年8月在中證協登記爲國元證券證券分析師,研究範圍覆蓋傳媒、商社行業,並定期在國元證券傳媒與互聯網研究公衆號“典評文娛”上發送泛娛樂行業研究成果。

監管嚴管研報發佈

去年5月22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對《發佈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爲準則》進行了修訂,進一步完善了研究報告質量管控、對分析師發表言論管理等多方面的監管規定,同時也對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自律管理和證券分析師聲譽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9月23日,證券業協會在“證券公司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經營情況統計”中也特別強調了分析師研報的質控問題。協會指出,行業取得發展的同時也存在短板,如部分公司研究報告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人員佔比較低,研究報告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環節管控薄弱。

協會指出,爲提升研究服務能力,在管理層面,各公司應健全相關工作流程,配備充足的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加強研究報告質量控制;對於分析師個人,應加強相關研究人員的培養和管理,加強能力建設,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專業服務水平,打造自身的研究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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