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马超 记者 袁玮)“没想到案子还没在法院立案,我们就拿到钱了!”10月26日,徐汇法院联合上海市互联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首批4起案件办结。该互联网调委会于今年9月成立,专门化解涉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电商平台消费纠纷等领域高发案件,这4起案件是该组织首批调解成功的案件,也是徐汇区调解前置线上工作开展以来首批调解成功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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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纠纷是摄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原告是北京某图片公司,拥有该4幅摄影作品的著作权,被告上海某健康管理咨询公司在其管理的不同公众号上未经原告允许发布了包含原告4幅摄影作品的推文。原告发现后,通过上海法院12368网上立案平台诉至徐汇法院。

10月14日,立案庭工作人员根据调解前置试点工作相关规定将案件发送至区司法局智慧调解平台。10月21日,平台将案件发送至上海市互联网人民调解委员会(徐汇工作室),调解员刘巍嵩当天接到案件后立即开始调解。他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且双方都有代理律师,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他摸清双方有调解意愿,便给出了调解方案。当天下午双方在调解员主持下达成口头调解协议。10月25日,刘巍嵩制作人民调解协议发送给双方。被告根据协议于10月26日一次性支付原告和解款3000元。随后,原告向法院提交撤回网上立案的申请。

调解员刘巍嵩的另外一个身份是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主要办理涉互联网侵权案件:“如果这批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可能需要半年左右时间。双方当事人为了数千元标的反复跑法院,耗费大量精力,也消耗司法资源。调解前置可以最大限度地化解群众矛盾,让每一起案件都能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9月27日上海高院联合市司法局下发《关于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试点的实施办法》,探索在六类法律关系简单适宜调解的民商事案件中实行调解前置,并在徐汇等4个区试点。10月13日,徐汇法院与区司法局召开调解前置试点工作对接会,确定法院网上立案平台与司法局智慧调解平台对接流程。之后,法院组织资深法官对知产领域的商标权、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等几类案件的调解要点进行调解实务培训,司法局对调解员作系统操作培训,共同提升调解前置试点工作实效。10月20日,两家单位再次围绕联动协作、试点步骤、程序衔接、人员配置、宣传引导等方面深入调研和商讨。

“调解前置程序就是充分发挥社会调解力量的作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让各类纠纷通过最适当的方式解决,形成分层递进、繁简结合、无缝衔接的诉讼程序体系。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也将一键转入诉讼程序立案登记。”徐汇法院副院长蒋克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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