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顧

大學生活總是有很多美好的回憶,這期間可能包括一段最真摯的愛情。

劉女士的家庭條件一般,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對於感情,她有一種特殊的執拗。自考上大學之後,她便認識了一位山東籍的男朋友,兩人的戀愛過程充滿了青澀的甜蜜,大學畢業後,即便劉女士的母親不希望她離開北京,但是爲了追隨美好的愛情,劉女士還是執着的和男朋友一起回了山東。

2019年,是劉女士大學畢業的第十五個年頭,此時的她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媽。誰也沒有想到的是,這一年,也是她與老公離婚的第二年。原來,回到山東後,她老公不僅成爲了一名“啃老族”,還在婚內出軌,面對曾經愛人的變化,劉女士忍無可忍,才選擇了離婚,兩個孩子大兒子歸前夫撫養,小兒子一直跟在劉女士身邊。

離婚後,劉女士又找了一個男朋友,兩人雖然未領證,但是生活的很幸福快樂,劉女士的男友對待孩子也很是上心,將這個孩子視爲己出。可誰也沒想到,就在兩人準備結婚的時候,劉女士突然查出身患絕症,爲了不影響男友,他們推遲了婚期,想等病情穩定了再考慮領證結婚的事情。可是,天不遂人願,劉女士的病情惡化很快,就在多次住院及治療的一年多時間內,男友一直守護在她的病牀前,並幫忙照顧年幼的孩子,最終,男友的一片癡心未能留住劉女士,就在今年年初,劉女士去世了。

劉女士走後,小兒子不願意回到親生父親處生活,依然願意跟着這位一直照顧他的叔叔,劉女士的男友在與家人協商後,給孩子辦理了正式的收養手續,決定在日後的生活中,帶着這個孩子共同生活。

劉女士去世後,男友表示,兩人同居期間,劉女士的工資絕大多數都用來償還房屋貸款,以及支付大兒子的撫養費,幾乎所剩無幾。平時一家三口人的日常開銷絕大部分都是由男友承擔,並且在劉女士生病住院期間,都是男友在照料,醫藥費也是他來買單的,最重要的是,以後還要帶着劉女士的小兒子一起生活,所以他提出,希望將房產留給孩子,這樣他和孩子可以共同居住使用該房產,對於老人,他願意支付補償款。

劉女士的母親,對於女兒男友的要求,一開始表示同意,但是後來考慮到,這個未過門的女婿,以後肯定會再婚,如果再有了自己的孩子,那麼小外孫會跟着受委屈。於是,阿姨想爭取到女兒所有的遺產,之後,再由自己留給小外孫,這樣也算是給外孫日後的生活多了一重保障。於是,劉女士的母親便找到“幫傳承”的律師,希望律師能就自己家的問題給出專業的意見。

律師解答

幫傳承的專業律師,在接待了阿姨之後,詳細瞭解了劉女士的財產情況後表示,因爲劉女士生前沒有留下遺囑,所以她的所有財產將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進行繼承。

因爲劉女士的男朋友在劉女士生病期間承擔了主要的扶養、照顧義務,並且爲其操辦了喪葬等事宜,所以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酌情分得遺產權的規定,可以適當分得劉女士的遺產份額。

剩下的財產份額,根據《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將由劉女士的兩個兒子和母親三人,平均分配。前女婿作爲劉女士大兒子的監護人,目前可以監管大兒子從母親處繼承獲得的財產份額,未領證的女婿,已經辦理了劉女士小兒子的收養手續,是孩子的養父,除了自己獲得的遺產份額之外,還可以同時監管孩子從母親處獲得的遺產份額。

律師提示:

阿姨在對女兒的遺產情況進行了解後,表示,願意訂立一份遺贈扶養協議,希望將自己和從女兒處繼承得來的財產,全部通過遺贈扶養協議的方式留給兩個外孫。這樣不僅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老人日後的養老問題,還讓兩位監護人有所顧忌,督促兩位監護人對尚未成年的兩個孩子盡職盡責。

此事之後,律師提醒各位朋友們,人生真的太短,很多時候,你可能還沒來得及做任何安排就撒手人寰,爲了給自己深愛的人留下一份保障,也爲了避免因遺產繼承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提前訂立遺囑是定紛止爭的一劑良藥,可以保全家庭的和諧與愛。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再婚家庭,再婚家庭出現糾紛的風險要比原生家庭大很多,訂立遺囑更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