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大学生活总是有很多美好的回忆,这期间可能包括一段最真挚的爱情。

刘女士的家庭条件一般,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对于感情,她有一种特殊的执拗。自考上大学之后,她便认识了一位山东籍的男朋友,两人的恋爱过程充满了青涩的甜蜜,大学毕业后,即便刘女士的母亲不希望她离开北京,但是为了追随美好的爱情,刘女士还是执着的和男朋友一起回了山东。

2019年,是刘女士大学毕业的第十五个年头,此时的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年,也是她与老公离婚的第二年。原来,回到山东后,她老公不仅成为了一名“啃老族”,还在婚内出轨,面对曾经爱人的变化,刘女士忍无可忍,才选择了离婚,两个孩子大儿子归前夫抚养,小儿子一直跟在刘女士身边。

离婚后,刘女士又找了一个男朋友,两人虽然未领证,但是生活的很幸福快乐,刘女士的男友对待孩子也很是上心,将这个孩子视为己出。可谁也没想到,就在两人准备结婚的时候,刘女士突然查出身患绝症,为了不影响男友,他们推迟了婚期,想等病情稳定了再考虑领证结婚的事情。可是,天不遂人愿,刘女士的病情恶化很快,就在多次住院及治疗的一年多时间内,男友一直守护在她的病床前,并帮忙照顾年幼的孩子,最终,男友的一片痴心未能留住刘女士,就在今年年初,刘女士去世了。

刘女士走后,小儿子不愿意回到亲生父亲处生活,依然愿意跟着这位一直照顾他的叔叔,刘女士的男友在与家人协商后,给孩子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决定在日后的生活中,带着这个孩子共同生活。

刘女士去世后,男友表示,两人同居期间,刘女士的工资绝大多数都用来偿还房屋贷款,以及支付大儿子的抚养费,几乎所剩无几。平时一家三口人的日常开销绝大部分都是由男友承担,并且在刘女士生病住院期间,都是男友在照料,医药费也是他来买单的,最重要的是,以后还要带着刘女士的小儿子一起生活,所以他提出,希望将房产留给孩子,这样他和孩子可以共同居住使用该房产,对于老人,他愿意支付补偿款。

刘女士的母亲,对于女儿男友的要求,一开始表示同意,但是后来考虑到,这个未过门的女婿,以后肯定会再婚,如果再有了自己的孩子,那么小外孙会跟着受委屈。于是,阿姨想争取到女儿所有的遗产,之后,再由自己留给小外孙,这样也算是给外孙日后的生活多了一重保障。于是,刘女士的母亲便找到“帮传承”的律师,希望律师能就自己家的问题给出专业的意见。

律师解答

帮传承的专业律师,在接待了阿姨之后,详细了解了刘女士的财产情况后表示,因为刘女士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她的所有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因为刘女士的男朋友在刘女士生病期间承担了主要的扶养、照顾义务,并且为其操办了丧葬等事宜,所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酌情分得遗产权的规定,可以适当分得刘女士的遗产份额。

剩下的财产份额,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将由刘女士的两个儿子和母亲三人,平均分配。前女婿作为刘女士大儿子的监护人,目前可以监管大儿子从母亲处继承获得的财产份额,未领证的女婿,已经办理了刘女士小儿子的收养手续,是孩子的养父,除了自己获得的遗产份额之外,还可以同时监管孩子从母亲处获得的遗产份额。

律师提示:

阿姨在对女儿的遗产情况进行了解后,表示,愿意订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希望将自己和从女儿处继承得来的财产,全部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留给两个外孙。这样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老人日后的养老问题,还让两位监护人有所顾忌,督促两位监护人对尚未成年的两个孩子尽职尽责。

此事之后,律师提醒各位朋友们,人生真的太短,很多时候,你可能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安排就撒手人寰,为了给自己深爱的人留下一份保障,也为了避免因遗产继承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提前订立遗嘱是定纷止争的一剂良药,可以保全家庭的和谐与爱。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再婚家庭,再婚家庭出现纠纷的风险要比原生家庭大很多,订立遗嘱更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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