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劉暢

10月27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告第三批次集中出讓地塊,共計11幅涉宅用地,出讓土地總面積38.07萬平方米,建築總面積191.6萬平方米,掛牌起始總價351.99億元,最高限制總地價404.72億元。以此計算,深圳市該批次土地總溢價率不超過15%。公告期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15日,掛牌期自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5日15時止。

11幅地塊包括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1幅、南山區1幅、福田區1幅、寶安區2幅、光明區3幅、龍崗區2幅、坪山區1幅。福田區地塊和龍崗區1幅地塊採用“雙限單競+搖號”( 限地價、限住房銷售均價及最高售價、競地價)的辦法以掛牌方式出讓,其餘9幅地塊均採用“三限雙競+搖號”(限地價、限住房售價、限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積,競地價、競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積)的辦法以掛牌方式出讓。

具體看,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桂灣片區三開發單元03街坊地塊爲純宅地,需建設無償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積不少於19000平方米,項目建成後的普通商品住房最高毛坯均價爲92000元/平方米。

“雙限單競+搖號”的2幅地塊建設出售型人才住房,福田地塊銷售均價不得高於52800元/平方米,最高售價不得高於55400元/平方米;龍崗地塊(G02315-0026)銷售均價不得高於21700元/平方米,最高售價不得高於22800元/平方米。

南山區地塊和另一幅龍崗區地塊(G01063-0264)住宅部分擬建設“普通商品住房+出售型人才住房”。前者初始建設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積爲166420平方米,競最高限制面積爲3328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均價不得高於96100元/平方米,出售型人才住房平均售價不得高於57600元/平方米,最高售價不得高於60500元/平方米。

後者初始建設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積爲65620平方米,競最高限制面積爲1312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均價不得高於50800元/平方米,出售型人才住房平均售價不得高於30400元/平方米,最高售價不得高於31900元/平方米。

剩餘6幅地塊住宅部分擬建設普通商品住房加公共住房。其中,位於寶安區新安街道寶華路與海天路交界處的A004-0175地塊,初始建設不少於2000平方米的無償移交的出租型人才住房,競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積。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均價不得高於85500元/平方米,出售型人才房平均售價不得高於51300元/平方米、最高售價不得高於53900元/平方米。

根據公告,此次11幅地塊多數位於軌道交通旁。建成項目後的住宅套內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築面積和套數佔比不低於普通商品住房總建築面積和總套數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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