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銀保監會天水監管分局關於覈准李靜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批覆 來源:甘肅

天銀保監復〔2021〕98號

交通銀行甘肅省分行

你行《交通銀行甘肅省分行關於覈准李靜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請示》(交銀甘〔2021〕130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審覈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李靜符合國有商業銀行二級分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條件,覈准其交通銀行天水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

二、擬任人到任後你行要督促其加強金融理論、監管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的學習,提高履職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堅持依法合規經營,確保各項業務穩健發展。

三、擬任人應自批覆印發之日起三個月內到任,並將任職文件及時抄報我分局。

中國銀保監會天水監管分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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