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男子脫逃21年後返鄉自首:能躲的地方越來越少

“那時候才30多歲,我不想進監獄,尤其不願妻子因我被判刑而離我而去。”四川男子洛某這樣解釋他當年在投牢途中脫逃的原因。如今,51歲的他選擇向警方自首。

10月28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四川得榮縣公安局獲悉,洛某當年因非法持有、使用假鈔罪,在被人民法院依法審判押解途中趁民警不備奪路逃亡。21年裏他隱姓埋名,在青海、雲南、西藏等流浪。

據得榮縣警方披露,2000年1月,洛某因非法持有、使用假幣罪及其他罪名被法院依法審判,在投牢途中,洛某趁民警不備奪路逃跑。洛某稱,他在脫逃前也考慮了很多,那時候他才30多歲,不想進監獄。尤其擔心其妻子因爲他被判刑而離他而去。

他說,當天他從路上跳下去,手銬恰好有一邊已經崩開,他想辦法把另外一邊取了下來。他穿過樹林到了當地康巴漢子村附近,白天在樹林裏躲着,趁着晚上燈光昏暗的時候到村裏討喫喝,休整幾天之後,他回到老家,躲在母親家裏。由於擔心被抓,沒多久他就從甘孜老家出發,用了半個月時間走800多公里到了青海玉樹。他開始在玉樹周邊打零工,在蟲草季節混在拾撿蟲草的大隊伍中。2010年,玉樹地震,當地蟲草管理工作也開始規範、嚴格,他不得已又回到了四川甘孜。

洛某回到家才發現,他的母親已經在幾年前去世了,這讓他又難過又緊張。沒多久,洛某再度逃亡,其後十來年時間裏,他從四川到青海、又去了雲南、西藏,由於公安管理越來越嚴格,他能躲避的地方越來越少。特別是在50歲之後,逃亡之路越來越力不從心,這讓洛某徹底厭倦了窮困潦倒,顛沛流離的生活。

得榮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洛布次仁說,這些年來,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已經更換了5任刑警隊長,但每一任都沒有放棄這件追逃工作。但苦於高原地區地廣人稀,以及技術和手段限制,加上洛某自身有一定的反偵查意識,警方對其追逃工作一直不順利。不過,21年來當地警方始終堅持到洛某的老家回訪,做其親屬的思想工作,經長期不懈的堅持和努力,讓洛某徹底打消了顧慮,主動同當地警方聯繫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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