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結束

家中還有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市民要注意了,北京市對發放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置的3年過渡期已於10月31日結束,11月1日起,此類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交管部門提示廣大車主,抓緊對仍保有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合理處置,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11月1日起,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將面臨扣車罰款處罰

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對於發放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過渡期滿後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先予扣留電動自行車,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並通知駕駛人及時接受處理。

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門將開展專項執法工作,圍繞重點路口路段、繁華商業區、交通樞紐等,加強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爲的專項整治。超標電動車上路後,可先行扣留車輛,並對騎車人處以1000元罰款。除此之外,交管部門還將重點查處以下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爲

加裝、改裝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或者更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

加裝、改裝車篷、車廂、座位等裝置;

拆除或者改動限速處理裝置;

其他影響電動自行車通行安全的拼裝、改裝行爲。

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爲的部分處罰標準是

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20元罰款;

已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號牌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警告或者20元罰款;

使用僞造、變造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的,對行駛證、號牌予以收繳,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

駕駛拼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車輛予以收繳。

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辦理指南

今年以來,爲應對超標電動自行車大量更新合規電動自行車上牌情況,除全市18家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可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外,交管部門積極拓展註冊登記業務網點,在全市選取了539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置便民服務點,實現一站式購車、登記及上牌服務。

市民購買電動自行車後,應當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申請登記,現場交驗車輛,並提交身份證明、購車憑證(發票)及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符合條件的,交管部門當場免費登記併發放行駛證和號牌。

在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時,需預約後進行辦理。市民可通過“北京交警”APP在線預約,按照預約的時段進行辦理,減少現場排隊等候時間。對於申請人爲60歲以上老年人的,非機動車登記站提供綠色通道,市民可直接前往辦理。

在便民服務點辦理時,無需預約,建議市民朋友們優先選擇、就近辦理更加方便快捷。網點信息可在交管部門網站(http://jtgl.beijing.gov.cn)實時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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