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避坑双十一(二)丨遭遇“先涨价后打折”?消费者发现请立即投诉

避坑双十一(二)丨遭遇“先涨价后打折”?消费者发现请立即投诉

【导语】近年来,“双十一”越来越多的噱头玩法、复杂的减免规则、明降暗涨的商家套路都让众多网友叫苦不迭,那么大家在忙着“买买买”的同时,又该如何避免踩坑呢?

作为一名网购爱好者,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其实许多商家都存在临时抬价的行为,但作为消费者也只能自己擦亮眼避免被套路。在昨晚的直播中,有主播曾反复提醒消费者“记得领券,千万不要付贵了”,并亲自教学了领券流程,而当李女士将所有商品加入购物车后发现,原价是168元的西服外套,最终价格只比原来便宜了3块钱,无奈之下只好将购物车的部分商品选择退款。

市民 李女士 就是你加入购物车的时候,他最后满减的价格跟他原来的价格是差不多的,就差不会太多。没办法,他们可能就是有这种行为,不可能每一个跟他理论。能接受就买,不能接受我就不买。

无独有偶,市民张女士在网购过程中也曾遭遇类似情况,但是商家处理态度十分消极,只能找淘宝后台工作人员介入。因为自己购买了88VIP会员,淘宝客服看到自己是vip之后,才会去帮消费者维权,跟商家沟通。

市民 张女士  他就直接换那个价格,然后显示原价是多少钱,然后价格多少,其实跟前面没有活动的时候买的是差不多的。如果你去找他商家,他就会说赔一两块钱给你啊,不能接受也没办法,他不会过多给你处理。

在“双11”促销中,商家往往打出低于“原价”的宣传语,吸引消费者下单购买。有律师指出,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7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根据《价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先涨价后降价”的行为实际上构成价格欺诈。

律师 廖建勋 这个实际上是违反的价格法相关规定,因为价格法第14条就明确讲了,经营者不能采取这些方式来进行一个不当的价格行为,你把原来是低价的商品让他提上去之后再进行降价,那他是一个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针对这种行为那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可以,对这类行为进行一个调查进行处罚的。

消费者如果碰到这种侵犯消费权益的问题,应该怎么办呢?律师表示:一,先与平台商家协商沟通;二,与商家沟通无效时,可以向平台提起投诉;三,保全相关的证据,然后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若对方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还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提起投诉要求介入调查。四,如果牵扯的金额比较大,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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