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香奈兒“盲盒”超實價兩倍?律師:涉嫌用虛假或誤解價格誘騙交易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趙方園)11月2日,“香奈兒盲盒”登上熱搜。有博主稱,自己花6000多元購買了香奈兒聖誕盲盒,但裏面只有5件商品爲正裝,其餘多爲產品小樣、貼紙、掛飾,甚至還有三枚火漆印。

有不少網友在視頻下方評論稱:“香奈兒存在騙錢行爲。”但也有網友表示“在購買時,櫃姐會告知裏面具體產品,不存在欺騙,只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對於“香奈兒盲盒”的價格和價值不等,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致電香奈兒官方客服,客服表示,該問題超出自己回覆的權限,可以填寫登記表,並通過郵箱回傳到公司。截至記者發稿,仍未收到有關郵件的回覆。

香奈兒所售的商品總價值與售價6055元差距很大

律師: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

哈爾濱香奈兒專櫃的櫃姐告訴貝殼財經記者,上述博主口中說的香奈兒聖誕盲盒爲聖誕倒數日曆禮盒,售價6055元,是國內櫃檯首次發售,目前已斷貨。杭州香奈兒櫃檯的櫃姐表示,聖誕倒數日曆禮盒在昨日就全系統售空,無法調貨。

貝殼財經記者梳理公開信息發現,視頻博主香奈兒聖誕倒數日曆禮盒內5件正裝商品共計2585元,分別爲:售價520元的護手霜,售價245元指甲油、售價790元5號香水、售價330元5號香水皁、售價350元的58號色和176號色口紅。

隨後,貝殼財經記者在淘寶上看到有多名商家加價出售香奈兒聖誕倒數日曆禮盒,售價爲6400元-8300元不等,在詳情頁面,商家還標明禮盒內的具體產品,均和視頻博主開箱的產品一致。

“覺得合適就買。”一家名爲“一姐的快樂”的淘寶商家告訴記者,商品需要預訂,大概兩個月左右到貨,在購買時,櫃檯的櫃姐已告知裏面具體產品,小紅書裏也有收到貨的博主發帖,產品種類均一致。

北京俊理律師事務所主任李俊理律師告訴貝殼財經記者,香奈兒聖誕倒數日曆禮盒涉嫌價格欺詐,所出售的商品總價值與所售價格6055元差距很大,根據《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這種價格違法行爲通常稱作價格欺詐行爲,又稱欺騙性價格表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爲。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房玉洲律師也表示,如果經營者通過將衆多單一商品集合爲一個整體進行銷售(“套餐”、“禮盒”等),而銷售價格又遠遠高於單個商品價格的總和,則經營者此類營銷行爲,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依據《價格法》第四十條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同時,消費者可主張退還多付部分價款。

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認爲,如果禮盒銷售的時候只是說了裏面有什麼產品,但並沒有告知消費者這些產品的真實價值,也沒有告知消費者禮盒的產品會存在比實際銷售單個產品更貴的風險,可能會對消費者存在誤導,有損公平交易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尊重權、監督權等多項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曾因銷售不合格產品、發佈虛假廣告等香奈兒多次被罰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香奈兒曾因銷售不合格產品多次被罰。

7月2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發佈公告稱,近日,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因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沒收違法所得5.214344萬元並處罰款21.295771萬元,處罰機關爲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9年8月26日,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位於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1266號 113-116、212鋪位的分公司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上海靜安分公司銷售的品牌爲CHANEL的連衣裙【貨號:P60859,經銷商: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經上海紡織集團檢測標準有限公司檢測,於2019年9月6日出具《檢測報告》(報告編號:19SJ00231),檢測結論爲:經抽樣檢測,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所檢項目共17項,其中連衣裙(裙上部裏料)-纖維含量、連衣裙(裙下部裏料)-纖維含量項目不符合上述檢測依據和相關規定,綜合判定爲不合格。當事人對檢驗結論無異議,規定期限內,未申請複檢。

6月22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2020年商品(過度)包裝、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器具產品質量、能效水效標識產品計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香奈兒公司生產及銷售的CHANEL香奈兒山茶花潤澤明星套裝洗面奶精華乳霜抽查不合格,其不合格項目均爲包裝空隙率。

企查查App顯示,在此之前,香奈兒還因以次充好被處罰。2017年2月,因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好,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香奈兒被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沒收物品、沒收違法所得41.43萬元,罰款130萬元,責令停止銷售。

2020年11月,香奈兒還因發佈虛假廣告被罰款20萬元。香奈兒(中國)官網銷售的“香奈兒奢華精粹乳霜(輕盈)”“香奈兒光采晚安修護面膜”爲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商品網頁發佈的廣告中使用了“抑制黑色素”“色斑淡化”等美白功效的廣告宣傳用語。經查驗,上述兩款商品並不含作爲祛斑劑用途使用的成分,香奈兒也無法提供證明上述兩款商品具備廣告中所稱的美白祛斑功能的實驗報告。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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