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是民国时期的文豪,也是近代史上极具影响力的作者。他不仅是文化大咖,更是个十足的吃货。在他的散文集《雅舍谈吃》里,只有你没吃过的,却没有他没写过的美食。

玉华台的汤包、北平的烤鸭、湘潭的腊肉、厚德福的铁锅蛋……不仅要说吃,还要教你怎么吃,不仅要说食物,还要讲渊源,旁征博引,信手拈来,随意读上几篇,就能让人食指大动。

北京文艺广播《环球旅行家》主持人大鹏、继彤,邀请文学编辑关晓松、吕鲁波一起分享梁实秋散文中,他们最喜爱的“雅舍美食”。

【 酸梅汤与糖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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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远斋铺面很小,只有两间小小门面,临街是旧式玻璃门窗,拂拭得一尘不染,门楣上一块黑漆金字匾额,铺内清洁简单,道地北平式的装修。进门右手方有黑漆大木桶,里面有一大白瓷罐,罐外周围全是碎冰,罐里是酸梅汤,所以名为冰镇,北平的冰是从什刹海或护城河挖取藏在窖内的,冰块里可以看见草皮木屑,泥沙秽物更不能免,是不能放在饮料里喝的。

什刹海会贤堂的名件“冰碗”,莲蓬桃仁杏仁菱角藕都放在冰块上,食客不嫌其脏,真是不可思议。有人甚至把冰块放在酸梅汤里!信远斋的冰镇就高明多了。因为桶大罐小冰多,喝起来凉沁脾胃。他的酸梅汤的成功秘诀,是冰糖多、梅汁稠、水少,所以味浓而酽。上口冰凉,甜酸适度,含在嘴里如品纯醪,舍不得下咽。很少人能站在那里喝那一小碗而不再喝一碗的。

抗战胜利还乡,我带孩子到信远斋,我准许他们能喝多少碗都可以。他们连尽七碗方始罢休。我每次去喝,不是为解渴,是为解馋。

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动脑筋把信远斋的酸梅汤制为罐头行销各地,而任“可口可乐”到处猖狂。信远斋也卖酸梅卤、酸梅糕。卤冲水可以制酸梅汤。但是无论如何不能像站在那木桶旁边细啜那样有味。

我自己在家也曾试做,在药铺买了乌梅,在干果铺买了大块冰糖,不惜工本,仍难愿。信远斋掌柜姓萧,一团和气,我曾问他何以仿制不成,他回答得很妙:“请您过来喝,别自己费事了。”

——摘自梁实秋散文《酸梅汤与糖葫芦》

关晓松老师为什么选这篇?

对一种美食的最大赞美是我每次去喝不是为解渴,是为解馋,这说明对于梁实秋先生来说,信远斋的酸梅汤不是一种生理性的需求,它是一种心理性的需求。

文章中说“抗战胜利还乡,我带孩子们到信远斋,我准许他们能喝多少碗都可以,他们连进7碗方式罢休,“这句话真的是最打动我的一句话,为什么?这里边有一种痛快的感觉,痛在哪?痛在抗战胜利还乡这几个字上,这里面有一种家国的情怀。当时山河破碎,北平人背井离乡,颠沛流离的时候,喝不到家乡的这一口酸梅汤,终于等到胜利这一天回归家园,那熟悉的家乡的味道,重新滋润味蕾的时候,孩子们说连尽七碗方始罢休,他可能也不只是为了解渴解渴,可能不需要喝七碗,但是要抚平心中的快乐。

还有一处打动我,“信远斋的掌柜姓萧,一团和气,我曾问他何意仿制不成,他回答得很妙,”妙这个字用的特别特别好,“请您过来喝,别自己费事了,”肖掌柜不便于告诉顾客,嘲笑你做不出来也不合适,不符合这个一团和气的北京人做生意的方式,“您过来喝,别自己费事了”。多么客气,听起来又多么舒服,我觉得真的很妙的,回答非常高明。

【 菠菜】

吕鲁波老师推荐

我们常吃的菠菜,非我土产,唐太宗时来自西域。《唐会要》:“太宗时尼波罗国献波棱菜,类红蓝,火熟之,能益食味。”菠菜不但可口,而且富铁质。

前几年电视曾上映的卡通片“大力水手”,随身法宝便是一罐菠菜。吞下菠菜之后,他的细瘦的两臂立即肌肉突起,力大无穷,所向披靡。为什么形容菠菜有此奇效?原因是,美国的孩子们吃惯牛奶牛肉糖果,怕吃蔬菜。美国人又不善于烹制蔬菜,他们常吃的菠菜是冰冻的菠菜泥。即使是新鲜菠菜,也要煮得稀巴烂。孩子们视菠菜如畏途。所以才有“大力水手”的出现,意在诱使孩子吃菠菜。我们吃菠菜,无论是煮是炒,都要半生半熟不失其脆。放在火锅里,一汆即可。凡是蔬菜都不宜烧得太熟。

在北方,到了菠菜旺季,家家都大量购买菠菜,往往是一买就是半小车子。吃法很多,凉拌菠菜就很爽口,菠菜微煮,立即取出细切,俟凉浇上三和油,再加芝麻酱(稀释过的)及芥末。再则烩酸菠菜也是家常菜之一,菠菜下锅煮,半熟,投人一些猪肉丝,肉丝一变色就注人芡粉汁使之稠和,再加适量的醋,最后洒上胡椒粉;菠菜的颜色略变,不能保持原有的绿色,但是酸溜溜,辣兮兮,不失为一碗别具风味的汤菜。

顿顿吃菠菜,吃久了也腻。北平俗语,吃菠菜太多会把脑门儿吃绿!吃豆腐太多会把两腿吃软!这当然是笑话。菠菜可以晒干,储留过友做干菠菜都是捡大棵的去晒。做馅吃是很有味的,如同干篇亘荚一样。

——摘自梁实秋散文《菠菜》

吕鲁波老师为什么选这篇?

普通的东西,他写到了文章中,把大力水手也引进来了。梁先生挺逗的,说顿顿吃菠菜吃久了也腻,北平俗语吃菠菜太多会把脑门吃绿,吃豆腐太多会把两腿吃软,大家注意一下就是这种幽默风趣,我选的文章其实也是这个幽默风趣打动我。

【 烤羊肉 】

继彤老师推荐

北平烤羊肉以前门肉市正阳楼为最有名,主要的是工料细致,无论是上脑、黄瓜条、三叉、大肥片,都切得飞薄,切肉的师傅就在柜台近处表演他的刀法,一块肉用一块布蒙盖着,一手按着肉一手切,刀法利落。肉不是电冰柜里的冻肉(从前没有电冰柜),就是冬寒天冻,肉还是软软的,没有手艺是切不好的。

正阳楼的烤肉支子,比烤肉宛烤肉季的要小得多,直径不过二尺,放在四张八仙桌子上,都是摆在小院里,四围是四把条凳。三五个一伙围着一个桌子,抬起一条腿踩在条凳上,边烤边饮边吃边说笑,这是标准的吃烤肉的架势。不像烤肉宛那样的大支子,十几条大汉在熊熊烈火周围,一面烤肉一面烤人。女客喜欢到正阳楼吃烤肉,地方比较文静一些,不愿意露天自已烤,伙计们可以烤好送进房里来。烤肉用的不是炭,不是柴,是烧过除烟的松树枝子,所以带有特殊香气。烤肉不需多少佐料,有大葱芫荽酱油就行。

正阳楼的烧饼是一绝,薄薄的两层皮,一面粘芝麻,打开来会冒一股滚烫的热气,中间可以塞进一大箸子烤肉,咬上去,软。普通的芝麻酱烧饼不对劲,中间有芯子,太厚实,夹不了多少肉。

——摘自梁实秋散文《烤羊肉》

继彤老师为什么选这篇?

你们选的这么素,我选一个横一点的。梁先生写的这个烤羊肉非常的细致,在哪儿吃,怎么吃,一看是出去下馆子的心得,看来梁先生是有钱,经常下个大馆子。

【 炝青蛤】

大鹏老师推荐

北人不大吃带壳的软体动物,不是不吃,是不似南人之普遍嗜食。

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四:“如今之北方人喜用麻油煎物,不问何物,皆用油煎。庆历中,群学士会于玉堂,使人置得生蛤蜊一篑,令饔人烹之,久且不至。客讶之,使人检视,则曰:‘煎之已焦黑而尚未烂。’坐客莫不大笑。”沈括,宋时人,当时可能有过这样的一个饔人闹过这样的一个笑话。北平山东餐馆里,有一道有名的菜“炝青蛤”。所谓青蛤,一寸来长,壳面作淡青色,平滑洁净,肉微呈黄色,在蛤类中比较最具干净相。作法简单,先在沸水中烫过,然后掰开贝壳,一个个的都仰列在盘里,洒上料酒姜末胡椒粉,即可上桌,为上好的佐酒之物。另一吃法是做“芙蓉青蛤”,所谓芙蓉就是蒸蛋羹,蒸到半熟时把剥好的青蛤肉摆在表面上,再蒸片刻即得。也有不剥蛤肉,整个青蛤带壳投在蛋里去蒸的。这种带壳蒸的办法,似嫌粗豪,但是也有人说非如此不过瘾。

青蛤在家里也可以吃,手续简单,不过在北方吃东西多按季节。春夏之交,黄鱼大头鱼上市,也就是吃蛤蜊的旺季。我记得先君在世的时候,照例要到供应水产最为丰富的东单牌楼菜市采购青蛤,一买就是满满一麻袋,足足有好几十斤,几乎一个人都提不动,运回家来供我们大嚼。先是浸蛤于水,过一昼夜而泥沙吐尽。所人说,水里若是滴上一些麻油,则泥沙吐得更快更干净。

我没有试过。蛤虽味鲜,不宜多食,但是我的二姊曾有一顿吃下一百二十个青蛤的记录。大家这样狂吃一顿,一年之内不作再吃想矣。

在台湾我没有吃到过青蛤。著名的食物“蚵仔煎”,蚵仔是台语,实即牡蛎,亦即蚝。这种东西宁波一带盛产。剥出来的肉,名为蛎黄。李时珍《本草》:“南海人,食其肉,谓之蛎黄。”其实蛎黄亦不限于南海。东北人喜欢吃的白肉酸菜火锅,即往往投入一盘蛎黄,使汤味格外鲜美。此地其他贝类,如哈蚂、蚋、海瓜子,大部分都是酱油汤子里泡着,咸滋滋的,失去鲜味不少。

蚶子是南方普遍食物,人工培养蚶子的地方名为蚶田。清一统志:“莆田县东七十里大海上,有蚶田四百顷。”规模好大!蚶子用开水一烫,掰开加三合油加姜末就可以吃,壳里漾着血水,故名血蚶。我看见那血水,心里不舒服,再想到上海弄堂每天清早刷马桶的人,用竹帚蚶子壳哗啦哗啦搅得震天响,看着蚶子就更不自在了。至于淡菜,一名壳菜,也是浙闽名产,晒干了之后可用以煨红烧肉,其形状很丑,像是晒干了的蝉,又有人想入非非就是像另外一种东西。总之这引些贝类都不是北人所易接受的。

——摘自梁实秋散文《炝青蛤》

大鹏老师为什么选这篇?

就是这篇文章读完了以后让我有一个感受,千万不要得罪一个文人,

千万不要得罪一个嘴损的文人,千万不要得罪一个损人不着痕迹的文人,他想毁你就是变着法儿的,能把你对一样本来自己很有兴趣的食物的这个愿望打消殆尽。

你有哪些想吃的文学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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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文艺广播《环球旅行家》

编辑:燕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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