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家!专访朴道征信董事长赵以邗

记者:马梅若

历经多年讨论酝酿,《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正式颁布。《办法》是《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配套制度,与《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共同构成征信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业内机构如何看待《办法》对于征信业发展的意义?围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合规要求,持牌机构将如何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从而更加全面有效地落实《办法》并发挥应有的规范引领作用?

围绕上述市场最关注的问题,《金融时报》记者专访了朴道征信董事长赵以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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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记者:近日,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作为第二家获批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朴道征信如何看待《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赵以邗:近年来,我国征信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数字征信时代,征信新的业态不断涌现,大量“替代数据”被应用于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已不能完全覆盖征信的新业态、新特征,也不能充分满足新时代征信的新需要。

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出台的背景下,《办法》的出台十分及时且相当必要,是新形势下征信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一是清晰界定了信用信息的定义及征信管理的边界,将替代数据应用纳入监管,有效解决“无证驾驶”的问题;二是对征信业务活动及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使用的业务全流程进行指导与规范;三是强调要加强个人和企业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保障信息安全和依法合规跨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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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记者:《办法》出台后,又会给我国征信行业和朴道征信的业务发展带来哪些影响?

赵以邗:对于征信行业来说,通过明确信用信息的定义和规范征信业务全流程,《办法》将进一步提升征信业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水平,助推征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未来我国征信市场将更加公平,各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第二,在一个公平的市场下,各参与主体将继续增加征信基础设施投资,提升有效供给,从而更好地适应数字时代征信产品和服务变革需求。第三,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网络平台机构等市场主体各司其职,加强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提升征信行业效率和合规管理水平。

对于朴道征信自身来说,《办法》的出台同样意义重大,作为持牌个人征信机构的业务主责更加明确,既给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和难得的机遇,又在业务全流程规范性和信用信息安全性上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朴道征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征信行业的决策部署,积极拥护人民银行对征信行业的有效监管。朴道征信将在征信业务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要求,坚守“征信为民、普惠公平”使命,立足“中国一流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定位,争创世界领先的征信科技公司,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科技化、专业化运作,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努力打造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全国性、全覆盖、全场景的个人征信机构,增加个人征信市场有效供给,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促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业务重点方面,朴道征信还将紧密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国家发展战略,重点关注和支持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领域,提供征信产品和服务支持。通过广泛应用最先进的信息和数据处理技术,大力提升科技水平,不断降低征信成本,让利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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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记者:近期金融监管部门在多个场合强调,要打破信息垄断,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这意味着未来持牌个人征信机构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朴道征信是如何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的?如何更加全面有效地落实《办法》并发挥应有的规范引领作用?

赵以邗:《办法》实施后,个人征信机构成为连接海量数据源、科技企业、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基础服务设施,除规范个人信用信息处理、增加合规产品供给外,在网络平台整改、协助金融机构增强风控能力、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实践及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多更大作用。

为更加全面有效贯彻落实《办法》,朴道征信从《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起就认真学习研究,特别是认真研读其中关于合规、信息安全和个人权益保护等相关条款,逐条分析,提前着手准备,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专门负责。同时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技术力量,提升先进安全技术研发应用水平,不断补齐自身能力短板,打造“征信+科技”核心竞争力。

《办法》正式出台后,再次逐一对照更新,确保达到《办法》和监管部门要求。在严格的监管指导下,朴道征信将努力成为推进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权益保护进程的重要依托,致力于自身业务和技术能力建设,积极参与网络平台企业个人征信业务整改试点,努力在三个方面发挥应有的规范引领作用:

一是助力个人信息保护。朴道征信将依托北京金控集团等股东在数据、技术、生态等方面的优势,在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使用全过程严格把控,持续加强对合作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能力的评估,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自我检视检查,加强风险易发的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治理和管控,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推动互联网平台数据业务合规,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安全,切实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

二是推动普惠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朴道征信将坚持市场化运作机制,依法合规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帮助信息主体积累信用财富,降低信用交易的信息不对称,为“信用白户”、科技和小微企业融资等提供重要支持,增加征信有效供给,推动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三是打造可供推广的联合运营模式样板。朴道征信与互联网平台一道,探索网络平台个人征信业务整改模式,建设“双赢、多赢、共赢”的征信科技云平台,践行规范行业秩序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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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记者: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在过渡期后,征信业务必须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获得,作为持牌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朴道征信将如何承接原有业务,确保市场平稳过渡?

赵以邗:得益于股东的大力支持,朴道征信自2020年12月成立以来发展迅速,全力接转京东科技“类征信”产品、客户、技术人员、系统,揭牌88天后即对外展业服务,于今年4月30日实现征信业务系统上线试运行,开始对外提供信用画像、信用评分、身份核验、反欺诈等征信产品试用验证服务,完成合同换签及系统切换;于今年5月30日顺利实现第三方机构合作产品上线及计费调用,形成独立接转各类数据源及第三方机构“类征信”业务能力。

经过近一年的快速发展,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朴道征信正广泛与生态体系内伙伴开展合作:在数据端,已广泛接触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平台、支付机构等所有种类数据源机构,深入开展合规尽调,并优先与其中需求量大、受市场欢迎度高的数据源推进合作;在产品端,依托北京金控集团、京东科技、小米、旷视等股东现有开发能力和“类征信”产品,积极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评分类和画像类等127款征信产品,累计调用量超2亿次,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个人征信业务产品线;在客户端,触达下游包括所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内的数百家各类金融机构,兼顾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头部金融机构与尾端金融机构。

在系统建设方面,按照“小步快跑,快速迭代”的建设思路,分阶段建设业务系统,2021年已建成系统基本满足业务需要,2022年一季度系统将扩容,达到支撑征信产品日查询调用量1亿笔的能力。

在大力拓展征信业务的同时,朴道征信已经开始参与互联网平台“类征信业务”整改。在人民银行等行业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朴道征信积极与股东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平台沟通对接,研究提出整改模式,力争打造面向所有网络平台企业的、开放的征信科技云平台。在普惠金融、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不中断、能力不下降的前提下,规范网络平台金融业务,保护数据产权及个人隐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确保全过程“服务不中断、体验不下降、价格不上涨、合规不打折”。

朴道征信全体员工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推动征信业务拓展,争取在2022年取得更大的突破,确保整改过渡期结束后把市场接得住、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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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记者:《办法》按照对个人信息依法保护、有限共享的原则,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个人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规定全面衔接。朴道征信将如何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

赵以邗:朴道征信将严格遵守《办法》要求,将个人信息安全视为业务发展的生命线,从制度、流程和技术三个角度对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体系化管理。

一是完善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构建个人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完善个人信息安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先后制定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细则》《数据引入管理办法》等制度。

二是将个人信息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到业务全流程,切实把好数据采集源头入口关,持续加强对合作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能力的评估,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自我检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探索通过发挥交易平台的“风险防火墙”作用,确保数据合法采集、合规处理、合理应用,为朴道征信的数据合规“保驾护航”。

三是依托金融科技赋能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自动化发现敏感数据,全面跟踪数据使用过程;严格管控数据访问权限,监控内部人员异常访问;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开展实战攻防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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