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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雲網評特約評論員雷鍾哲

近日,公安部印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禁業清單(試行)》,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將規範幹部(職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作爲全面從嚴管黨治警的重要政治任務和推進公安隊伍教育整頓的關鍵環節認真抓好落實,着力鍛造忠誠乾淨擔當的過硬公安鐵軍。

公安隊伍的特殊性、重要性顯而易見。肩負着建設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和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重大職責;擔當着護航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環境的時代使命,是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守護神,與人民羣衆有着血肉相連的緊密關係。所有這些,都需要公安隊伍具有忠誠、乾淨、擔當、過硬的鮮明品質,不能因任何因素的干擾,消減公安隊伍的純潔性。

我們應當清醒,商品社會燈紅酒綠、誘惑很多。不少人爲了一己私利,“圍獵”黨員領導幹部,導致老虎出沒、腐敗高發。置身於社會大環境中的公安隊伍,也是某些人覬覦的目標。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深挖徹查的隱藏於公安機關的黑惡勢力保護傘,其中不少人,就是黑惡勢力糖衣炮彈的靶心目標。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倘若在民警任職公安機關轄區內從事與公安工作關係密切和可能影響公安機關嚴格公正執法的經商辦企業活動,就會形成一個圍獵的重點和破防的環節。一旦防線失守,就必然影響到公安機關公正執法、嚴格執規。長此以往,社會風氣就會污染,人民羣衆就有怨言,就會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帶來破壞性影響。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部此次禁令,有“可能影響公安機關嚴格公正執法”的表述。可能出現不等於已經出現,還有不出現的概率。但即便如此,公安部依然爲“可能”出現的情況劃定了禁止範圍,這就叫未雨綢繆、防患未然。明確各級公安機關處級及以下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民警所在警種部門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從事經商辦企業活動;公安民警不得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爲近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從事經商辦企業等活動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或者爲其經商辦企業謀取利益。這是一個值得點讚的前置舉措。

政策和規定的生命力在於執行,不執行就是一紙空文。現在,就是要把禁業清單的要求落實到位,並在試行中優化完善。爲此,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此作爲全面從嚴管黨治警的重要政治任務,作爲推進公安隊伍教育整頓的關鍵環節。不能虛於應付,不能變通走樣。二要把握政策界限,高度重視規範工作,既要堅持嚴的主基調,又要講求準的精確度。嚴格做好比對覈實,規範有序組織退出。三要解決實際困難,劃出禁止從業清單,意味着一些人要失去工作、減少收入,對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因退出經商辦企業活動而存在就業、社保等困難的,公安機關應當報當地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劃定禁止清單,鍛造公安鐵軍。這是一件涉全局的大事,對全黨而言,務必要加強組織領導,嚴肅工作紀律,從嚴從實從細抓好規範工作。切忌毛毛糙糙、急功近利,切忌工作不細、執行不力。無疑,這也是擺在公安機關尤其是領導幹部面前的一道考題,是檢驗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的一張試紙。只有經受洗禮接受考驗,公安鐵軍纔會穩若泰山、固若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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