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湖南雙峯籍27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被懲戒:其小孩一律回原籍入學

爲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全國多地公安通過多種方式勸返滯留緬北人員。近日,湖南多地公安再次發佈通報,要求滯留緬北人員在10月31日之前回國,否則將凍結或註銷戶籍。

11月4日,湖南婁底雙峯縣警方發佈懲戒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的通告,對27名拒不回國的雙峯縣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採取懲戒措施,包括一律依法凍結其本人戶口與社保卡、一律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其小孩一律回原籍就近入學等。

雙峯縣曾於9月8日通告第一批擬懲戒的雙峯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30人名單,稱截至9月30日限期,尚有葛勇等25人拒不回國或投案自首,於是對葛勇等25人採取既定懲戒和強制措施。

10月15日,雙峯警方發佈第二批擬懲戒的雙峯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32人名單。通報稱,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雙峯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應積極主動回國或投案自首,並在入境前7天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備;其家屬應配合勸促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儘快入境回國或投案自首。對於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爲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如仍一意孤行,10月31日前拒不回國或投案自首,將採取懲戒和強制措施。

11月4日,雙峯警方再次發佈懲戒非法滯留緬北人員、電詐逃犯的通告。通告稱,上述32人至10月31日已通告期滿,尚有戴朝暉等27人拒不回國,現對戴朝暉等27人採取懲戒措施:1、一律依法凍結其本人戶口與社保卡;2、一律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暫停名下所有銀行卡、手機卡等業務,五年內不得開辦新銀行卡、電話卡(銀行卡包括個人銀行卡,非銀行支付賬戶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號;電話卡包括電信、移動、聯通手機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物聯網卡);3、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政治審查時,一律不予通過;4、一律取消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所有政策性補貼(助)資金;5、其小孩一律回原籍就近入學。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爲逼投勸返滯留緬北人員,全國多地公安機關採取多種措施,如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本人信用卡消費、貸款審批;暫停本人名下所有的手機卡、銀行卡等業務。

此前湖南衡陽警方發佈通報,對滯留緬北人員進行懲戒: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員,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政治審查時,一律不予通過;對滯留緬北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返衡,一律取消其本人及家庭相關政策性補貼(助)資金。湖南衡陽縣警方通告,對緬北窩點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涉贓違建,一律予以拆除。

緬北窩點人員子女在幼兒園、小學、初中新生錄取和開學時,父母雙方沒有共同當面申請入學就讀手續或面談註冊報名的,一律不得就讀城區學校。

除了對直系親屬的影響,警方還對緬北人員採取“註銷戶籍”的懲治措施。今年6月,湖南寧遠警方通告,一律對不主動聯繫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鄉鎮(街道)或派出所報備且非法滯留緬北地區的人員,視爲“下落不明”註銷戶籍。

10月16日,湖南隆回公安官方微信公號公佈了該縣22名自然人列爲失蹤人員名單,稱將依法註銷戶籍。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前,凡主動回國併到戶籍地派出所報到者,可依法恢復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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