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守護地裏的莊稼,四川廣元市旺蒼縣村民劉德華,曾經養了3條獵狗用於驅趕野豬。但是,獵狗卻咬死了多隻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斑羚。這個消息在當地不脛而走,當地警方隨即展開調查。隨後,劉德華因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旺蒼縣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審。2020年9月10日,旺蒼縣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對此,劉德華辯稱,“我不是故意獵捕殺害斑羚,養狗是爲了驅趕野豬破壞莊稼,意外捕殺了斑羚。而且,在案發前,我不知道平時喊的‘灰羊子’(即斑羚)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2020年的年底,經旺蒼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劉德華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賠償因犯罪行爲所導致的生態資源損失費20萬元。

今年11月22日,劉德華告訴記者,自從被判緩刑以來,自己沒有離開旺蒼縣。現在,他當初養的3只獵狗都已死亡,其中一隻被野豬拱死,另兩隻老死,他也沒再養狗。但是,爲了莊稼有收成,野豬還是要驅趕,他便在莊稼地裏搭着棚子,晚上點燃火堆,甚至放鞭炮驅趕野豬。同時,他向記者表示, 2萬元罰款自己已經交了,20萬元生態資源損失費目前也已交了一部分。

對於“野豬成災”的問題,記者瞭解到,這並不只是劉德華所在的村子深受其害。今年10月,就有廣元當地網民在網上發帖反映旺蒼縣柳溪鄉上游村林地“淹沒”田地,且野豬成災,對莊稼破壞很大。對此,旺蒼縣回應,可對遮擋田地樹木進行剃枝,野豬成災是當前的普遍問題,正在實施限量獵捕。村民的農田莊稼被野豬損毀,可申報損失補償。

起因:爲驅趕野豬養了3條獵狗,咬死多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斑羚

今年60歲的劉德華,是旺蒼縣米倉山鎮金竹村人。由於當地屬於山區,莊稼地裏多種植土豆和玉米。然而,這些年來,山裏的野豬越來越多,給他們一家帶來了較大的困擾。

2010年9至10月,爲獵捕在地裏拱食莊稼的野豬,劉德華在當地一條小路的坎坡上,安放自制簡易鋼絲獵套。多天後,劉德華到現場去查看,發現捕獵到1只“灰羊子”(斑羚),但屍體已經腐爛發臭,劉德華就用隨身攜帶的彎刀將斑羚的頭(帶角)砍下來,帶回家準備做衣服鉤,剩餘腐爛的斑羚屍體留在原地。

2016年9月,野豬仍不斷破壞莊稼,劉德華專門飼養了3條獵狗,用於驅趕野豬。劉德華向記者介紹,獵狗都是看家護院和驅趕野豬,平時也是敞養的。當年9月的一天,他出去尋找到狗時,發現獵狗捕獵到一隻斑羚,且已被獵狗撕咬致死,兩個後肢被獵狗喫完。因現場地勢陡峭,他便打電話給同村的劉某與其一起將剩下的斑羚屍體擡回家中。之後,他將斑羚用水果刀剝皮剔肉,並用彎刀將斑羚的頭(帶角)砍下來,準備做衣服鉤,其肉放在家中食用。

2017年10月,劉德華飼養的3條獵狗又獵捕到一隻斑羚,他找到狗時,斑羚已被獵狗撕咬致死且兩個後肢被獵狗喫完,因爲肉是新鮮的,他就將剩下的前半身帶回家。

記者獲悉,2017年11月,劉德華的獵狗在驅趕野豬時,其中一條沙皮狗被野豬拱死。剩餘兩條獵狗,劉德華繼續用於驅趕野豬。

2018年3月,剩下的兩條獵狗再次獵捕到一隻斑羚。

劉德華同村的村民劉某證實,2016年9月的一天中午,他接到劉德華的電話,說他的狗在黃家坪把灰羊咬死了,請他幫忙抬,之後劉德華給他買了一條哈德門香菸。

2018年3月的一天,接近中午的時候,劉德華又給他打電話,稱他的狗在山坡上咬死了一隻灰羊請他去幫忙抬一下。他到現場後,看到坡下面樹坎下有一隻灰羊子被狗咬死了,兩條狗正在撕咬灰羊的屍體,他就和劉德華一起把灰羊抬到劉德華家裏,之後劉德華給他買了一條哈德門香菸。

獲刑:曾辯稱非故意捕殺斑羚、被判刑罰款,賠償生態資源損失費20萬

劉德華的獵狗捕獵到斑羚的事情,在當地不脛而走,當地警方隨即展開調查。2019年10月21日,劉德華因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旺蒼縣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審。2020年9月10日,旺蒼縣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我不是故意獵捕殺害斑羚,養狗是爲了驅趕野豬破壞莊稼,意外捕殺了斑羚。而且,在案發前,我不知道平時喊的‘灰羊子’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劉德華說。

對於2010年9月所涉一隻斑羚的死亡是否具有犯罪故意,旺蒼縣人民法院認爲,劉德華隨意下套獵捕野生動物,其明知生活的區域經常有野生動物出沒,其中就包括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斑羚,按一般人的認知能力,劉德華應當預見到可能套獵斑羚,對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應系間接故意。

對於2016年9月,2017年10月,2018年3月所涉三隻斑羚的死亡是否具有犯罪故意,法院認爲,劉德華明知其所養的三隻獵狗具有獵捕野生動物的能力,儘管不知道狗具體會獵捕到什麼動物,但明知其生活的區域有其稱之爲灰羊子的國家Ⅱ級保護野生動物斑羚存在,有可能遭到其獵狗捕獵,放任其獵狗的捕獵行爲,系概括的故意。且在知曉狗獵捕野生動物之後,還將狗未啃食的部分帶回家食用並使用羊角,足以證明劉德華對狗獵捕野生動物持放任的心態。

不過,法院認爲,劉德華並不是積極主動去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而是利用狗去自主獵捕野生動物,與典型的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案相比,其主觀惡性要輕。他在自己種植的糧食旁邊放置獵套,以及養獵狗驅趕野生動物,以此防止動物啃食自己種植的糧食,其作爲大山深處的普通農民,莊稼的收成可能是一個家庭最主要的經濟來源,爲防莊稼慘遭野生動物破壞莊稼,他缺乏法律知識。

另外,經四川楠山林業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被獵捕殺害的斑羚其物種的整體價值爲50,000元/只。

最終,法院經審理,判決劉德華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同時賠償因犯罪行爲所導致的生態資源損失費20萬元。

現狀:在服緩刑,如今點火堆趕野豬

部門回應:限量獵捕野豬,莊稼受損可申報補償

自從被判緩刑以來,劉德華沒有離開過廣元市旺蒼縣,而他的兩條獵狗老死後,他也沒有再養狗了。

不過,莊稼還要種,野豬仍然需要驅趕。11月22日,劉德華告訴記者,現在他家種植的莊稼比以前少了很多,因爲野豬太多了,當地很多莊稼都要被野豬破壞。

“沒有養狗了,現在爲了保護莊稼,我晚上在莊稼地搭棚子,點上一個火堆,野生動物都怕火。甚至還專門去買了鞭炮,趁野豬來時放鞭炮進行驅趕。”劉德華說。

同時,記者獲悉,劉德華已經交了罰款2萬元,20萬元生態資源損失費目前也已交了一部分。

記者瞭解到,廣元旺蒼野豬成災,並不止劉德華所在的米倉山鎮金竹村一地深受其害。今年10月底,就有廣元網民在網上發帖反映旺蒼縣柳溪鄉上游村林地淹沒田地,且野豬成災,對莊稼破壞很大,感嘆“玉米收成連成本都不夠,稻穀也大量糟踏,老年人種點莊稼難啊”。

對此,旺蒼縣網信辦回應表示,經調查,網民反映的耕地雜草叢生是由於部分農戶常年外出,導致耕地荒蕪。至於田邊地角影響農作物生長的問題,樹木可以進行剃枝掃葉,如果要採伐樹木,要對照林地一張圖識別林種和林地性質,需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

對於“野豬成災”的問題,回應稱這是當前普遍的問題。今年旺蒼縣林業局已給當地下達10人(每人1頭)獵捕野豬指標,目前正在實施中。

關於野豬損毀農田莊稼的問題,旺蒼縣網信辦回應同時明確,可根據相關政策到鎮政府保險部門申報損失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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