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互联网企业间的诉讼多集中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占比高达99%。头部互联网企业作为原告的胜诉率较高,他们的起诉地往往并非自己的“主场”,判决亦未见“主客场”差异。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法院在“统一裁判标准、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业化、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文 | 《财经》E法 殷继

编辑 | 朱弢

11月2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和《财经》商业治理研究院联合举行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发布暨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双方及与会法官、律师、学者围绕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及诉讼争议进行了讨论。

与会者认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力促进了互联网行业创新;随着中国陆续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队伍实现专门化、专业化,提高了知识产权相关互联网案件审判的结案率和审判质量。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以及《财经》商业治理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行业近年诉讼分析报告》,从多个维度对主要互联网企业的诉讼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整理。结果发现,互联网企业间的诉讼多集中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占比高达99%。头部互联网企业作为原告的胜诉率较高,他们的起诉地往往并非自己的“主场”,判决亦未见“主客场”差异。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法院在“统一裁判标准、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业化、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01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从无到有”“从弱到强”

40多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如今,正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13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全面到来,互联网从PC端走向移动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需求激增。这一时期,著作权案件出现高增长趋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时建中认为,这与互联网企业意图通过版权保护创新密切相关。同时,竞争加剧也催生了大量不正当竞争案件。

资料来源:《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此前撰写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下称《报告》)指出,这一现象与2013年-2020年互联网内容产业与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相吻合,以互联网企业为诉讼主体的案件集中于著作权案件与不正当竞争案件,推动相关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也反映出司法保护成为互联网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面对着移动互联网时代大量激增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国司法部门也在通过专设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等专门法院来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专业度。2014年,北京、广州、上海相继设立知识产权法院;2017年开始,杭州、北京、广州先后设立互联网法院。

资料来源:《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六家专门法院中,除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判案件数量均呈上升趋势,三大互联网法院裁判文书的总数量整体高于三大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从2018年-2020年数据呈现一个快速攀升的趋势,北京互联网法院的裁判文书数量从1310份增加到9927份,广州互联网法院的裁判文书数量从68份增加到4489份。

《报告》指出,对专门法院的设立和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进行分析后发现,知识产权与互联网专门法院的设立有助于专案专办,通过抽调具有知识产权和审判经验的法官,队伍实现专门化、专业化,提高了知识产权相关互联网案件审判的结案率和审判质量。

02

知识产权诉讼原告胜诉率较高

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9.2万亿元,占GDP比重38.6%,位居世界第二,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地位愈发重要。

目前,中国已有11家企业进入全球互联网企业市值前三十强,一些头部互联网企业凭借技术创新、网络效应的形成,在特定行业逐渐占主导地位,随着互联网公司业务重合及竞争加剧,在多项业务领域中产生诸多民事纠纷,又缺乏相关法律配套规制,对于司法审判不断提出新的挑战。

“如果我们认为创新是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实际就是保护创新动力。”有与会专家认为。严格而全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够充分保障企业创新创造的智力成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励企业进一步投资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推动产业的升级和新旧动能转化,实现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通过对阿里巴巴(含优酷)、腾讯、字节跳动、百度(含爱奇艺)、网易、华为、中兴共7家代表性企业一审主诉案件,考察其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杭州、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以及北京、杭州、深圳所有法院的胜诉率显示,互联网行业知识产权相关诉讼胜诉率整体较高。

2013年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案件的原告胜诉率为56.67%,2020年增长为87.33%,且自2017年开始,均保持在80%以上。其中,2018年-2020年字节跳动连续三个年度原告胜率均在90%以上,为行业最高。与会专家分析认为,2017年后代表企业胜诉率整体趋于稳定,波动较小,其背后的原因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加完善,审判队伍的质量进一步提升,所以出现了相对稳定的裁判结果。

资料来源:《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

知识产权纠纷是互联网企业诉讼争议的重点。从《财经》商业治理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行业近年诉讼分析报告》来看,互联网企业诉讼多集中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占比高达99%。

这份报告统计的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百度、美团、京东、网易、拼多多、滴滴、TME等10家头部互联网企业之间的诉讼案件中,阿里与腾讯作为原告,对于其他头部互联网公司发起大量诉讼,其中很大一部分聚焦于著作权侵权领域,两家公司在这些诉讼中都获得胜诉。

资料来源:《互联网行业近年诉讼分析报告》

资料来源:《互联网行业近年诉讼分析报告》

《财经》商业治理研究院团队分析指出,头部互联网之间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往往具有以下特点:案情相似、案件批量发起、证据链条完整、原告能够获得高胜诉率。

“互联网头部企业的胜诉率较高,反映出中国互联网企业积极通过获得版权人的许可,或者主动购买版权内容,或者自制版权成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进行维权,这也体现出知识产权对于互联网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体现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互联网企业创新的基础性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教授陶乾表示。

03

诉争判决未见“主客场”差异

《互联网行业近年诉讼分析报告》对10家头部互联网企业之间1753份一审判决文书统计发现,在“阿里与腾讯”之间626件一审诉讼中,阿里巴巴有527次作为为原告,但其中约94.89%的一审判决由深圳市的法院作出;在“阿里与百度”之间306件一审判决中,阿里巴巴皆作为原告且由北京的法院进行审理;而在“腾讯与字节”之间368次诉讼中,腾讯367次为一审原告,其中近99%的一审判决由北京市的法院作出。

资料来源:《互联网行业近年诉讼分析报告》

那么,头部互联网企业在“主场”的战绩又如何呢?前述《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对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百度、网易、华为、中兴、音集协、音著协、视觉中国等企业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北京、深圳、杭州等地的涉诉案件作出统计。

资料来源:《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

资料来源:《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

资料来源:《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

数据显示,阿里巴巴、字节跳动、腾讯在知识产权案件中“主场”胜诉率分别为75.61%、92.16%、94.64%。需要说明的是,字节跳动在北京的胜诉率低于网易、华为、中兴、音集协四家;腾讯在深圳的胜诉率低于阿里巴巴、百度、音集协和视觉中国四家;阿里巴巴在杭州胜诉率则意味着,每四场官司阿里就输一场,而字节跳动、百度、网易、华为等七家胜诉率高达100%。

《报告》指出,有关互联网企业诉讼地及胜诉率地域性的数据分析,侧面说明法院在处理互联网企业案件时不存在所谓的“主客场”之分,能够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法院在“统一裁判标准、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业化、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陶钧认为,报告凸显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公正性和平等性,也反映了各地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专业化水平普遍较高,知识产权整体司法保护水平进入比较高水平的发展阶段。

另外,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韩波建议,应当推进诉讼之外的方式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纠纷,为互联网企业之间更好地对话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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