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大數據分析發現,互聯網企業間的訴訟多集中於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佔比高達99%。頭部互聯網企業作爲原告的勝訴率較高,他們的起訴地往往並非自己的“主場”,判決亦未見“主客場”差異。這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法院在“統一裁判標準、實現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業化、提高審判質量效率”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文 | 《財經》E法 殷繼

編輯 | 朱弢

11月20日,由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和《財經》商業治理研究院聯合舉行的“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分析報告發布暨研討會”在北京舉行。雙方及與會法官、律師、學者圍繞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及訴訟爭議進行了討論。

與會者認爲,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有力促進了互聯網行業創新;隨着中國陸續設立知識產權法院、互聯網法院,隊伍實現專門化、專業化,提高了知識產權相關互聯網案件審判的結案率和審判質量。

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發佈的《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分析報告》,以及《財經》商業治理研究院發佈的《互聯網行業近年訴訟分析報告》,從多個維度對主要互聯網企業的訴訟情況進行了數據分析整理。結果發現,互聯網企業間的訴訟多集中於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佔比高達99%。頭部互聯網企業作爲原告的勝訴率較高,他們的起訴地往往並非自己的“主場”,判決亦未見“主客場”差異。這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法院在“統一裁判標準、實現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業化、提高審判質量效率”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01

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從無到有”“從弱到強”

40多年來,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弱到強的發展歷程。如今,正爲數字經濟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2013年,隨着移動互聯網的全面到來,互聯網從PC端走向移動端,通過知識產權保護創新的需求激增。這一時期,著作權案件出現高增長趨勢。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兼數據法治研究院院長時建中認爲,這與互聯網企業意圖通過版權保護創新密切相關。同時,競爭加劇也催生了大量不正當競爭案件。

資料來源:《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分析報告》

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此前撰寫的《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分析報告》(下稱《報告》)指出,這一現象與2013年-2020年互聯網內容產業與數字經濟的發展趨勢相吻合,以互聯網企業爲訴訟主體的案件集中於著作權案件與不正當競爭案件,推動相關案件數量大幅增加,也反映出司法保護成爲互聯網企業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手段。

面對着移動互聯網時代大量激增的知識產權案件,中國司法部門也在通過專設知識產權法院、互聯網法院等專門法院來提升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的專業度。2014年,北京、廣州、上海相繼設立知識產權法院;2017年開始,杭州、北京、廣州先後設立互聯網法院。

資料來源:《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分析報告》

值得一提的是,六家專門法院中,除了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裁判案件數量均呈上升趨勢,三大互聯網法院裁判文書的總數量整體高於三大知識產權法院。北京互聯網法院、廣州互聯網法院從2018年-2020年數據呈現一個快速攀升的趨勢,北京互聯網法院的裁判文書數量從1310份增加到9927份,廣州互聯網法院的裁判文書數量從68份增加到4489份。

《報告》指出,對專門法院的設立和知識產權案件結案率進行分析後發現,知識產權與互聯網專門法院的設立有助於專案專辦,通過抽調具有知識產權和審判經驗的法官,隊伍實現專門化、專業化,提高了知識產權相關互聯網案件審判的結案率和審判質量。

02

知識產權訴訟原告勝訴率較高

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的《“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數字經濟規模達39.2萬億元,佔GDP比重38.6%,位居世界第二,數字經濟在國民經濟中地位愈發重要。

目前,中國已有11家企業進入全球互聯網企業市值前三十強,一些頭部互聯網企業憑藉技術創新、網絡效應的形成,在特定行業逐漸占主導地位,隨着互聯網公司業務重合及競爭加劇,在多項業務領域中產生諸多民事糾紛,又缺乏相關法律配套規制,對於司法審判不斷提出新的挑戰。

“如果我們認爲創新是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實際就是保護創新動力。”有與會專家認爲。嚴格而全面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能夠充分保障企業創新創造的智力成果,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激勵企業進一步投資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推動產業的升級和新舊動能轉化,實現中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通過對阿里巴巴(含優酷)、騰訊、字節跳動、百度(含愛奇藝)、網易、華爲、中興共7家代表性企業一審主訴案件,考察其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家知識產權法院和北京、杭州、廣州三家互聯網法院,以及北京、杭州、深圳所有法院的勝訴率顯示,互聯網行業知識產權相關訴訟勝訴率整體較高。

2013年互聯網企業知識產權案件的原告勝訴率爲56.67%,2020年增長爲87.33%,且自2017年開始,均保持在80%以上。其中,2018年-2020年字節跳動連續三個年度原告勝率均在90%以上,爲行業最高。與會專家分析認爲,2017年後代表企業勝訴率整體趨於穩定,波動較小,其背後的原因是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更加完善,審判隊伍的質量進一步提升,所以出現了相對穩定的裁判結果。

資料來源:《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分析報告》

知識產權糾紛是互聯網企業訴訟爭議的重點。從《財經》商業治理研究院發佈的《互聯網行業近年訴訟分析報告》來看,互聯網企業訴訟多集中於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佔比高達99%。

這份報告統計的阿里巴巴、騰訊、字節跳動、百度、美團、京東、網易、拼多多、滴滴、TME等10家頭部互聯網企業之間的訴訟案件中,阿里與騰訊作爲原告,對於其他頭部互聯網公司發起大量訴訟,其中很大一部分聚焦於著作權侵權領域,兩家公司在這些訴訟中都獲得勝訴。

資料來源:《互聯網行業近年訴訟分析報告》

資料來源:《互聯網行業近年訴訟分析報告》

《財經》商業治理研究院團隊分析指出,頭部互聯網之間的著作權糾紛案件往往具有以下特點:案情相似、案件批量發起、證據鏈條完整、原告能夠獲得高勝訴率。

“互聯網頭部企業的勝訴率較高,反映出中國互聯網企業積極通過獲得版權人的許可,或者主動購買版權內容,或者自制版權成爲知識產權的權利人進行維權,這也體現出知識產權對於互聯網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重要性,體現出知識產權保護對於互聯網企業創新的基礎性作用。”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副教授陶乾表示。

03

訴爭判決未見“主客場”差異

《互聯網行業近年訴訟分析報告》對10家頭部互聯網企業之間1753份一審判決文書統計發現,在“阿里與騰訊”之間626件一審訴訟中,阿里巴巴有527次作爲爲原告,但其中約94.89%的一審判決由深圳市的法院作出;在“阿里與百度”之間306件一審判決中,阿里巴巴皆作爲原告且由北京的法院進行審理;而在“騰訊與字節”之間368次訴訟中,騰訊367次爲一審原告,其中近99%的一審判決由北京市的法院作出。

資料來源:《互聯網行業近年訴訟分析報告》

那麼,頭部互聯網企業在“主場”的戰績又如何呢?前述《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分析報告》對阿里巴巴、騰訊、字節跳動、百度、網易、華爲、中興、音集協、音著協、視覺中國等企業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在北京、深圳、杭州等地的涉訴案件作出統計。

資料來源:《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分析報告》

資料來源:《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分析報告》

資料來源:《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分析報告》

數據顯示,阿里巴巴、字節跳動、騰訊在知識產權案件中“主場”勝訴率分別爲75.61%、92.16%、94.64%。需要說明的是,字節跳動在北京的勝訴率低於網易、華爲、中興、音集協四家;騰訊在深圳的勝訴率低於阿里巴巴、百度、音集協和視覺中國四家;阿里巴巴在杭州勝訴率則意味着,每四場官司阿里就輸一場,而字節跳動、百度、網易、華爲等七家勝訴率高達100%。

《報告》指出,有關互聯網企業訴訟地及勝訴率地域性的數據分析,側面說明法院在處理互聯網企業案件時不存在所謂的“主客場”之分,能夠堅持“以事實爲基礎,以法律爲準繩”,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法院在“統一裁判標準、實現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業化、提高審判質量效率”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官陶鈞認爲,報告凸顯了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公正性和平等性,也反映了各地知識產權司法審判的專業化水平普遍較高,知識產權整體司法保護水平進入比較高水平的發展階段。

另外,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韓波建議,應當推進訴訟之外的方式解決知識產權案件糾紛,爲互聯網企業之間更好地對話創造條件。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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