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想找一份普通的工作,沒想到因爲工作,使自己揹負了一身債。

11月22日,自稱新華保險(601336.SH)前員工的爆料人告訴紅星資本局,在他們入職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支公司(以下簡稱“新華保險未央公司”)期間,該公司以購買保險產品數及發展相關客戶的人數,作爲入職、轉正和晉升的考覈標準,並以物質獎勵、升職加薪爲由,“誘導”自己購買自保件(銷售人員及銷售人員親屬作爲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保險合同),保費支付方式均通過透支自己的信用卡完成。

這些前員工中,有人購買自保件26份,還有人爲自保件透支信用卡,遭到暴力催收。目前,他們因未續交保費,保險合同已廢止,已交保費亦無法退還。紅星資本局瞭解到,新華保險前員工謝華(化名)以新華保險西安未央分公司“涉嫌欺騙”爲由,將其告上了法院,日前已開庭審理。

此前,多地銀保監部門曾發文要求,保險機構不得以購買保險產品作爲銷售人員入司、轉正或晉級的條件,也不得允許自保件和互保件參與任何形式的業績考覈和業務競賽。

針對此事,紅星資本局多次採訪新華保險。截至發稿時,新華保險未給予具體回覆。

應聘行政管理崗位最終成銷售

轉正需完成保單且無底薪

新華保險前員工謝華告訴紅星資本局,2015年2月,自己在朋友的介紹下前往新華保險未央公司求職,“當時他們公司招聘的職位包括行政、管理、銷售等,聽說工資待遇不錯。”

與謝華一樣的求職者還有劉香富(化名),“我當時是在一家培訓機構上班,聽說新華保險待遇很好就來了。”

兩人應聘的崗位分別爲行政和管理。進入公司之後,他們接受了爲期7天的培訓。據稱,前3天的培訓內容主要講解“保險行業好”,“全是講保險公司的收入待遇不錯,有月收入高達百萬的”,後4天則主要講述“如何推銷保險”等。

培訓結束後,公司告知,不管應聘什麼崗位,新員工進入試用期後,都需要完成4500元的保單,如果要轉正需要先完成6000元的保單費用,轉正前沒有工資。

爲了轉正,謝華辦了信用卡,購買了3份共計9000元的保險,並與公司簽訂了一份《保險代理人合同》。劉香富也使用信用卡爲自己和妻子、孩子購買了共計3份保險,花費6000多元。謝華稱:“我們當時就疑惑,爲何不簽訂《勞動合同》,爲何不規定我的職業崗位,但公司卻說這個行業沒有勞動合同。”

簽訂《保險代理人合同》後,謝華拿到了工作證,成爲公司正式員工。直到此時,他才知道自己成爲了公司銷售,轉正後仍然沒有底薪,且每月需完成至少一份保險單的績效考覈,無法完成就無工資。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在社交平臺上,有網友也分享過類似的求職經歷。此外,據陝西城市快報2020年6月的報道,新華保險以其他公司的名義招聘,“誘騙”不少應聘文員的求職者成爲新華保險的業務推銷員。新華保險一位人事經理李女士稱:“因爲你用新華保險的名義招人,人家以爲你是招聘來賣保險的,這只是一種技巧。”

“坑”完親朋仍難完成考覈

領導“建議:自己買公司的保險

成爲正式員工後,謝華髮現新華保險未央公司經常組織開會,而“開會的目的就是要你發展成員、讓其購買保險”。

公司還表示,如果業績完成了,不僅可以拿到工資,還可以晉升職務,還會有冰箱、洗衣機、國內外豪華遊等各種獎勵。如果沒有完成任務,會受到語言侮辱,還面臨着扣除當月績效等處罰。

謝華介紹,該公司對員工的職位從下至上劃分成了一個金字塔形狀,主要包括實習生、轉正生、主任、高級主任、經理、總監、高級總監、超級總監等。其中,主任需要自己發展6名新人,其中2人必須轉正,每月的待遇爲15%的提成;經理需要發展50個人,至少需要20人轉正。

“每個職位都會對應購買的相應產品及發展的人數,職位越高,工資待遇越好。”在謝華的瞭解中,北京有一個超級總監,位於塔尖之上,月收入百萬元,但這樣的人少之又少。

爲了掙更多的錢,謝華開始瘋狂“簽單”,並最終晉升到主任。他鼓動周邊的親戚朋友等來買保險,“很多朋友都是看在我的面子購買的,其實他們根本就不需要這些保險。”謝華坦承,他將很多人都推進了這個“坑”裏。“我父母的幾份保險根本就沒有什麼用,還有幾個朋友購買的根本就不合適。”

即便如此,由於每月的考覈量太大,他仍然難以完成。這時,上級領導給他提出了“建議”——自己買公司的保險。

辦11張信用卡買17件自保件

保單還是違規的

謝華沒有錢,於是他辦理了幾張信用卡,爲親屬購買各種保險。根據其統計,在一年的時間裏,他共計辦了11張信用卡,購買了公司的17份自保件,涉及險種包括“健康福星增額(2014)重大疾病保險”“附加個人(2014)意外傷害保險”等。

謝華後來才瞭解到,在其下單的17份自保件中存在諸多違規問題。

2018年10月,中國銀保監會官網公佈的《銀保監保罰決字〔2018〕1號》顯示,中國銀保監會查實新華人壽存在欺騙投保人、編制提供虛假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等行爲。

處罰決定書指出,新華保險市場部製作的《健康福星增額(2014)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培訓課程》培訓課件含有誇大保險責任的表述,新華保險卻將之掛於內網,供公司內外勤及銷售人員使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間,新華保險累計銷售該保險保單98260件,涉及保費3.3億元。

“這個保單就是欺騙我們投保人。”謝華稱。

此外,劉香富在2015年至2016年期間,也購買了自保件26份,透支信用卡6萬多元。

對此,四川法典律師事務所律師週三明向紅星資本局分析稱,採用欺騙的手段讓應聘者簽訂保險代理合同併購買保險違反了合同法,可以起訴撤銷合同。

欠債20多萬遭受暴力催收

訴至法院維權

2016年,謝華和劉香富相繼離職。不過,由於兩人購買的自保件有效期爲10至30年,他們每年還需要繳納保單費用。

“如果到期不繳納,就會自動退保,你的損失會更大。”謝華稱,從2015年至2020年,他通過刷信用卡和銀行卡進行繳費,但由於疫情收入減少,信用卡欠債太多而被銀行拉進黑名單,致使自己無力繳納保險,最終退保15份,虧損5萬元。

與此同時,因產生的滯納金、手續費等,他欠銀行20多萬。

由於還不上錢,再加上離職後收入減少,謝華每天都會接到各種催款電話。“他們甚至到我父母家、孩子就讀的學校等地催收並進行恐嚇等。”而他的手機只要一開機,就會有各種催收的短信、電話,手機甚至會因此死機。

劉香富的26份自保件也退保了6件,由於欠債6萬多,他還被招商銀行信用卡的法務部送進過派出所。

不過,紅星資本局注意到,2016年9月,原保監會就發佈了《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第四條指出,“保險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現金價值的人身保險保費以及對保單貸款進行還款。”

這也意味着,新華保險未央公司違反了上述規定,讓謝華使用信用卡繳納保單。

對於謝華和劉香富所反映的情況,紅星資本局多次聯繫新華保險,但截至發稿時,新華保險並未給予具體回覆。

謝華提供給紅星資本局的一份錄音中,新華保險未央公司給出了一個解釋。新華保險未央公司一位工作人員稱,當時謝華是以在職人員的身份購買了自保件,投保的流程和規程都是其本人的意願,退保的時間也很久了,其訴求公司不支持。“如果有異議,建議通過行業協會或者法律途徑走仲裁。”

至於該公司是否涉嫌誘導銷售員買自保件、是否是銷售員本人本意下單等關鍵性問題,該工作人員未給予明確說法。

爲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謝華等人從2019年開始,向寶雞銀保監局、陝西銀保監局、中國銀保監會等投訴新華保險未央公司,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定雙方簽訂的人身保險合同無效並返還保費,同時給予一定的賠償。

截至目前,銀保監部門正在調查,法院進行了審理但尚未宣判結果。

半年減少17萬人

“監管新政”衝擊保險行業

針對“新人一入職保險公司就變成公司客戶”問題,紅星資本局採訪了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董登新表示,爲了衝業績,自保件和互保件會出現大量即保即退、即保即借和循環投保現象,導致保費收入虛增,數據失真且損害被保險人利益。同時,也會創造惡意操作、全額退保的機會,給保險公司帶來損失與風險,危害行業發展。

監管部門早已注意到這一現象,2021年4月9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深入開展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的通知》,數據真實性是治理重點之一,包括是否存在強迫從業人員購買保險、通過即買即賣、即買即借、循環投保虛增保費並套取費用。

2021年9、10月,北京銀監局和重慶銀監局分別發文要求,保險機構不得以購買保險產品作爲銷售人員入司、轉正或晉級的條件;不得允許自保件和互保件參與任何形式的業績考覈和業務競賽。

在此背景之下,保險行業的業務也受到衝擊。

據券商中國報道,五大壽險人力縮減規模普遍超10萬人。截至2021年上半年,中國人壽人力規模達115萬人,較去年末減少23萬人;平安壽險爲87.8萬人,減少15萬人;太保壽險爲64.1萬人,減少13萬人;人保壽險爲24.9萬人,減少17萬人。

而新華保險2021年半年報顯示,截至今年6月30日,新華人壽的個險代理人規模人力爲44.1萬人,同比減少16.2%;較2020年12月末的60.6萬人減少16.5萬人。

新華保險2020年報

新華保險2021年半年報

此外,新華保險三季報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個險渠道長期險首年保費收入爲130.60億元,同比下降4.3%;長期險首年期保費收入123.63億元,同比下降5.3%。同時,前三季度新華保險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費同比下滑35.1%,單三季度同比降幅超過50%。

新華保險副總裁李源還曾在2021年中期業績發佈會上特別提出,該公司會按照監管要求,主動清虛人力,擠幹水分,實現“真人真保費真價格”。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