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西省陽泉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原校長陳永昶等人被提起公訴

新京報快訊 據最高檢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陳永昶、黃前湖、格桑平措提起公訴。

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陳永昶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山西省陽泉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原黨委副書記、校長陳永昶(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依法向太原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永昶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永昶在擔任平定師範學校黨委副書記、校長,陽泉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黨委副書記、校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職務提拔、安排工作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黃前湖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江西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黃前湖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 由萍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前湖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萍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19年,被告人黃前湖利用擔任江西省建工集團總承包工程公司副經理,江西省建工集團公司市場開發處處長,江西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西藏檢察機關依法對格桑平措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堆龍德慶區原區委書記格桑平措(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林芝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林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格桑平措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林芝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格桑平措利用擔任拉薩市當雄縣教育體育局局長,拉薩市城關區教育體育局局長,拉薩市城關區副區長,拉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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