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起南海,潮湧珠江。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不斷推進,高質量、多元化的法律服務需求日益增長。如何爲灣區建設提供一流的法治營商環境?如何爲“引進來”和“走出去”的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如何在“一國兩制三法域”的背景下更好地銜接規則?11月26日,記者參加了由中央網信辦網絡傳播局主辦的“同心粵港澳 攜手大灣區”網絡主題活動。在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創享灣的南沙法治融合展廳,詳細瞭解了粵港澳大灣區暨“一帶一路”(廣州·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的實踐做法。

爲進一步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建設海上絲綢之路法律服務基地,深化粵港澳法律服務業合作,深度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南沙區在全省率先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暨“一帶一路”(廣州·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該集聚區建築面積近9000平方米,於2020年9月正式啓用,進駐了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南沙區(南沙自貿區)人民法院涉外和商事審判中心、“一帶一路”域外法查明(廣州)中心等近30家法律服務機構,吸引各類法律專業人才近300人,融合了訴訟、仲裁、調解、司法鑑定、律師事務所等多種法律服務資源。

南沙區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黃務賢向記者介紹情況。劉琳 攝

南沙區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黃務賢在介紹南沙國際仲裁中心時談到,該中心曾創下24天成功調處標的額超24億元的商事糾紛“奇蹟”。除了調處效率高,南沙國際仲裁中心還創新制定《南沙國際仲裁中心仲裁通則》,對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英美法系、大陸法系,同步運行廣州、香港、澳門三套庭審模式,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更好適應“一帶一路”沿線尤其是英聯邦、葡語國家當事人的法律背景。

在南沙區(南沙自貿區)人民法院審理的涉外案件中,港澳臺地區案件佔比近80%。據瞭解,南沙區(南沙自貿區)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涉及美國、加拿大、新加坡、伊朗等四十多個國家及地區。在此過程中,構建了“N+4+2”民商事法律和司法規則銜接機制,即:N項港澳訴訟規則銜接探索,4種港澳人士司法參與渠道,2個粵港澳司法合作交流平臺,促進粵港澳三地司法制度銜接與協調,提升涉外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南沙法治融合展廳內景。劉琳 攝

“今年4月份,我們協助南沙區稅務局推出了全國創新的灣區跨境涉稅事項早期中立評估機制。”廣州市匯智藍天國際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暨“一帶一路”域外法查明(廣州)中心祕書長林啓迪指出。該中心由南沙區委政法委、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與北京融商“一帶一路”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合作共建,可查明目的地法律包含中國(港澳臺)、英國、美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太平洋島國等80多個國家、180多個地區。

南沙區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邱靜慧介紹道,“法律服務集聚區也爲青年創業、就業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法律服務集聚區,南沙區司法局聯合共青團南沙區委員會設立了南沙區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法律支援服務中心。建立“線上+線下”法律服務機制,線下安排精通內地、香港、澳門三種法系的專業律師提供現場服務,線上提供7×24小時“雲”服務。服務內容涵蓋政策解答、代書、法律援助、法律宣傳、調解、心理輔導、臨時救助等7大類。

南沙區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邱靜慧接受採訪。劉琳 攝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自正式啓用一年來,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共受理民商事和涉外訴訟案件753件,案件標的額約7300萬元;受理商事仲裁案件427件,涉標的額約26億元;開展涉外商事案件調解322件,涉案標的額約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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