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部署在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6個城市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營商環境一頭連着國家或地區經濟軟實力和綜合競爭力,一頭連着企業這個重要市場主體的生存發展。無論是優化經濟發展“大底盤”,還是激發市場主體“新活力”,優化營商環境都是一項基礎性、系統性工程,任重而道遠。

近年來,立足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我國加快優化營商環境的科學部署,越來越多的城市也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爲發展經濟的先手棋。從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到推動在全國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再到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等城市,聚焦市場主體和羣衆關切,積極探索創新,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我國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爲各類市場主體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法治環境和市場環境。據《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顯示,中國營商環境世界排名升至第31位,比上年提升15位,是營商環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經濟體之一。在日益優化的營商環境護航下,如今全國市場主體總量已超1.5億戶,近10年淨增1億戶;市場主體活躍度總體穩定在70%左右,年均淨增長超過1000萬戶。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市場活力持續迸發。

“水不激不躍,人不激不奮。”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當前,國內外發展環境發生深刻複雜變化,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推進,亟須以更大力度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不斷激發企業創新創造的活力,打牢高質量發展的地基。要創造更好的營商環境以贏得主動、取得優勢。選擇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6個市場主體數量較多的城市,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樹牢“放管服”改革理念,通過“放水養魚”擴張市場主體經營自由,激活市場主體理性自律機能,提高行政服務質量,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一招。

要積極打破地域壁壘、信息屏障。以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爲抓手,探索推進建立跨部門、跨地區、跨產業的信息共享、無縫對接、同頻共振、良性互動監管和公共服務體制機制,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開放透明、規範高效的市場主體准入和退出機制;要提升服務效能,促進市場活力迸發。聚焦“一條龍服務”,持續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持續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推行涉企事項“一照通辦”,全面實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兌現,真正讓服務“多跑腿”;要堅持放管結合,夯實監管責任,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建立政府承諾合法性審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補償、賠償與追究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流程的監管機制,在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領域,實行懲罰性賠償等制度。

以創新推動發展,以改革優化環境,打造老百姓和企業心中的營商環境之“最”。要讓市場主體花最少的時間、跑最少的路、交最少的材料、找最少的部門,實現最好的發展,推動中國號“巨輪”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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