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下稱《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主要內容有:

1、學校要確保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家庭書面作業,可在校內適當安排鞏固練習;小學三至六年級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初中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

2、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

3、課後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應提供延時託管服務。

4、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教師校外有償補課行爲,直至撤銷教師資格。

5、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爲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爲審批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排查,並按標準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6、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

7、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8、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應主要用於培訓業務經營,堅決禁止爲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爲。

9、學校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提高難度、加快進度;降低考試壓力,改進考試方法,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違規統考、考題超標、考試排名等行爲。

10、嚴格按課程標準零起點教學,做到應教儘教;逐步提高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

7月30日,教育部官網發出通知,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範圍。

通知明確,根據國家義務教育階段課程設置的規定,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

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按照非學科類進行管理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鑑別指南》的通知中明確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項目鑑別依據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範圍的通知》(教監管廳函〔2021〕3號)、中小學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等文件規定,結合校外培訓的實際情況,對培訓項目類別進行鑑別。主要從培訓目的、培訓內容、培訓方式、評價方式等維度進行綜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徵,即判定爲學科類培訓項目。

(一)培訓目的:以學科知識與技能培訓爲導向,主要爲提升學科學習成績服務

(二)培訓內容:主要涉及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學習內容。

(三)培訓方式:重在進行學科知識講解、聽說讀寫算等學科能力訓練,以預習、授課和鞏固練習等爲主要過程,以教師(包括虛擬者、人工智能等)講授示範、互動等爲主要形式。

(四)結果評價:對學生的評價側重甄別與選拔,以學習成績、考試結果等作爲主要評價依據。

在其他主管部門開展非學科類培訓管理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教育行政部門可協助提供有關培訓項目分類鑑別意見,並對“學科類”鑑別有最終決定權。

杭州老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營利性民辦美術培訓機構,主要以面授方式爲學員提供美術培訓服務,致力於培養學員的繪畫技能、創意思維和審美旨趣,提升學員的綜合美術素養。服務的學員包括藝術藝考生和其他對美術感興趣的人羣。

招股書顯示:

老鷹股份本次擬公開發行新股數量不超過1250萬股,公開發行的股份佔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擬融資金額4.7496億元,主要用於投資如下項目:

應偉明直接或間接合計控制公司89.004%的股份,爲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偉明,男,1973年8月出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2001年6月至2008年6月任杭州第七中學教師,2018年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長。

主要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

中國證監會 www.csrc.gov.cn 時間:2021-05-24

杭州老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階段問詢問題

1.關於辦學資質。申報材料顯示,(1)目前施行的《民辦教育促進法》以及其《實施條例》對開展民辦營利性美術類培訓未作出明確規定與限制,但目前各省地對各自轄區內的美術類培訓機構進行了不同的管理。

(2)報告期內發行人子公司富陽文創、義烏老鷹均曾開展配套文化課培訓業務。富陽文創於2019年6月停止開辦文化課培訓,義烏老鷹於2019年12月停止開辦文化課培訓業。

請發行人:(1)結合公司各校區所在省份有關美術類培訓機構管理規定,說明公司美術類培訓是否取得相關辦學資質或者符合相關辦學要求。

(2)結合國家和公司各校區所在省份有關文化課培訓規定、公司各校區(子公司)歷年來開展文化課培訓業務情況,說明公司是否存在未取得相關辦學資質開展業務情形,目前是否取得相關辦學資質或者符合相關辦學要求。

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覈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2.關於發行人規模可持續性。(1)請發行人說明新增固定資產中銀湖校區、場口校區各項工程、費用預算支出及佔比與實際支出及佔比是否存在差異,說明各類工程、費用佔比結構與同類可比工程是否存在差異,說明兩校區建安造價與當地公開市場價格是否存在差異,基建工程、竣工結算進度與計劃進度是否存在差異,如上述問題存在差異,請說明差異產生的原因及合理性;

(2)請發行人說明銀湖校區、場口校區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支付對價、資金來源及實際支付情況,說明土地單價與周邊同類性質土地是否存在差異,如存在,請說明原因及合理性;

(3)2018年12月27日,教育部辦公廳發佈《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來,發行人主要優勢項目校考長期班學員收入佔比逐年下降,牀位利用率逐年降低,折舊、攤銷費用逐年增長,加之受新冠疫情影響,發行人2020年營業收入下滑13.76%、扣非淨利下滑33.39%。請發行人說明招生能力是否滿足快速擴大的校區規模,隨着各項費用的增長,發行人是否充分披露招生不及預期的相應風險;如受政策影響,校考佔比進一步下降,發行人是否具備吸引聯考長期班學員的競爭力,是否充分披露相應風險。

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覈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中國證監會科創板股票發行註冊程序終止通知書(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你公司和保薦機構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總字[2021]第【65】號)和《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招證發[2021]666號),主動要求撤回註冊申請文件

根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我會決定終止對你公司發行註冊程序。

2021年11月25日

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功能薄膜、功能母料的研發、生產與銷售,爲客戶提供功能性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和雙向拉伸聚乙烯薄膜基材、功能母料,主要產品包括無膠膜、標籤膜、消光母料等。

發行人的控股股東爲德冠集團,持有德冠新材料 50.8618%股份,羅維滿、謝嘉輝、張錦棉最終控制公司股權比例達到 64.4252%,爲公司實際控制人

羅維滿先生,中國籍,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1957 年生,大專學歷,中山大學 EMBA。

張錦棉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41 年生,大專學歷。1959 年至 1970 年任順德縣公安局幹部;1971 年至 1994 年曆任順德柴油機廠車間黨支部書記、黨委書記,順德市德力集團公司總經理,一汽順德車廠廠長;1995 年至 2008 年任德力控股董事長、總經理;2008 年至今任德力控股董事長、德冠集團副董事長;2005 年起至今任公司董事。現任公司董事。

謝嘉輝先生,中國籍,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1980 年生,本科學歷。

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公開發行不超過 3,333.36 萬股(不含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佔本次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 25%,擬融資金額3.87億元,本次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將按照輕重緩急程度用於以下三個項目:

主要財務數據與財務指標

廣東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階段問詢問題

1.關於科創屬性和定位

2018年11月,國家統計局公佈《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將“3新材料”之“3.3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高性能塑料及樹脂製造”之“3.3.1.2高端聚烯烴塑料製造”確定爲戰略性新興產業。2019年1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範指導目錄(2019年版)》,明確將高強度聚乙烯膜材料(BOPE)列爲先進基礎材料。

據招股說明書披露,目前產品主要集中在功能性BOPP薄膜領域,在BOPE薄膜、功能塗布等業務領域仍處於技術完善和市場開拓階段。發行人屬於高端聚烯烴塑料製造行業相關產品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爲80%以上。公開資料顯示,我國聚烯烴產品以中低端通用料爲主。高端聚烯烴產品嚴重依賴進口,主要應用領域爲高端管材、汽車零配件、醫療設備、假體植入物等。而發行人的主要產品應用於塑料薄膜包裝領域。

請發行人:(1)結合公司主要產品與行業政策性文件中所列舉產品的對應情況,分析公司從事的BOPP功能薄膜生產加工業務是否屬於高端聚烯烴塑料製造業務,並請列明相關政策依據;

(2)結合公司現有無膠膜、標籤膜、鐳射膜等主要產品的技術水平,對比行業相關公司生產同類同種產品情況,分析公司技術工藝、市場等方面具備哪些優勢;說明公司生產工藝和技術是否具有“硬科技”成色,是否符合科創屬性和定位。

請保薦機構覈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2.關於等外品銷售收入

報告期內,發行人主營業務收入中包含等外品銷售收入,金額分別爲716.58萬元、1,185.048萬元、1,002.67萬元,等外品爲個別性能指標雖達不到相關控制標準、仍可以正常使用的產品,等外品銷售毛利率爲負數,2019年等外品毛利率較低。合格等外品主要客戶爲貿易商,包括溫州馳迅包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馳迅”)、溫州塑皓包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塑皓”)、深圳市宏遠薄膜有限公司等。2018年發行人爲重構溫州地區鐳射膜銷售渠道,經介紹2019年與溫州馳迅開始合作,2019年、2020年溫州馳迅的銷售收入分別爲2,129.69萬元和3,994.03萬元;溫州塑皓2017年、2018年小批量購買發行人鐳射膜產品進行試銷,2019年溫州馳迅邀請溫州塑皓合作一起開拓溫州地區鐳射膜市場,報告期內溫州塑皓的銷售收入分別爲98.82萬元、2,367.95萬元和310.27萬元,2020年疫情之後溫州塑皓逐步退出鐳射膜市場。

請發行人:

(1)結合等外品的具體類型、產生的原因、產品質量控制標準等,說明報告期內等外品產量與功能薄膜產量的匹配性。

(2)結合報告期內等外品銷售客戶、銷售內容、銷售價格、銷售數量、銷售毛利等,說明向溫州馳迅、溫州塑皓銷售包括等外品、鐳射膜等產品價格的公允性。

請保薦機構、會計師覈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3.關於產能

根據招股書,報告期內發行人功能薄膜產能利用率分別達85.70%、82.25%與83.02%,產能利用率較低,系發行人功能薄膜產能根據標準厚度對應重量進行測算得出,該產能指標未考慮薄膜產品輕量化、未考慮必要的停機時間所計算出的理論最大產能。扣除上述因素,發行人功能薄膜產線已處於滿負荷生產狀態。

根據問詢回覆,報告期內功能薄膜理論年產能爲89,000噸,理論產能是按設備全年365天、24小時不停機運轉生產作爲計算基礎的,但在實際生產過程中,會出現節日停機、轉產、檢修和維護等停機情況,未能達到全年不停機運轉的理論水平,發行人剔除各年累計停機時間因素的影響,報告期內產能利用率達99.90%、96.43%、98.01%。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發行人固定資產中機器設備的成新率爲32.17%。

同行業可比公司斯迪克功能性薄膜材料產能計算以生產面積爲單位,截至2019 年6月30日斯迪克機器設備的成新率爲64.5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發行人各條生產線的實際使用年限如下表所示:

請發行人結合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考慮產品輕量化、停產等因素,計算功能薄膜生產線產能利用率,說明相關生產線已處於滿負荷生產狀態的合理性;披露各生產環節配置的主要機器設備數量、價值、成新率、技術性能等情況,說明與產能及經營規模是否匹配,是否同行業可比;結合生產線的啓用時間及更新改造情況,說明是否存在生產設備成新率較低、產品先進性不足等情況。 

請保薦機構、會計師覈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4.關於研發投入

報告期內,發行人研發費用分別爲3,302.25萬元、3,436.71萬元、3,478.78萬元,納稅申報時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分別爲3,302.25萬元、3,410.51萬元、3,456.04萬元。招股書披露了報告期內主要的已完結和處於持續研發階段的項目,已完結研發項目形成的技術成果包括新產品、新專利等。

請發行人:

(1)補充披露報告期內已完結的研發項目形成的技術成果,列示新產品名稱、新專利名稱和專利號以及形成的其他形式的技術成果;分析各研發項目與發行人業務、產品之間的關係;說明持續研發階段的研發項目與在研項目的對應關係,目前進展情況,是否與預期進度存在差異

(2)說明實際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金額與發行人研發費用金額存在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

請保薦機構、會計師覈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2021年11月25日,杭州索元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因發行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或者保薦人撤銷保薦。根據《審覈規則》第六十七條(二),上交所終止其發行上市審覈。

索元生物是一家以高效的精準醫療技術開發多款面向全球市場的首創新藥(First-in-class)的生物醫藥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東爲 Denovo Biomarkers,Denovo Biomarkers 系一家於 2011 年 9 月 29 日根據美國特拉華州法律依法設立並存續的公司,持有發行人 83,486,721 股股份,佔發行人總股本的 21.5109%。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爲 Wen Luo。

Wen Luo 先生,現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1966 年 6 月出生,美國國籍,分子生物學和生物化學博士。2012 年 2 月至今,任索元有限及公司總經理;2014 年 7 月至今,歷任 DenovoBiopharma 首席科學家、首席執行官;2016 年 11 月至今,任索元有限及公司董事長。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公司核心產品未進入商業化階段,尚未形成產品銷售收入,公司持續虧損。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爲-10,347.98 萬元、-13,373.22 萬元和-22,322.01 萬元。考慮到新藥研發需要大量持續的研發投入,未來一段時間內,預期公司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並將持續虧損。

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 12,937.1118 萬股(含 12,937.1118 萬股,不含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佔公司本次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 10%,擬融資金額16.34億元,公司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將按輕重緩急順序投資以下項目:

主要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

發行人選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五)項規定的上市標準: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 40 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准開展臨牀二期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並滿足相應條件。

2021年11月18日

問題 1、關於核心技術

根據申報材料,目前常見的生物標誌物可以分爲藥物靶點本身(第一代)或藥物作用靶點的上下游通路信號(第二代),前述生物標誌物與疾病本身相關。此外,在人類全基因組中尋找生物標誌物逐步成爲新的發展趨勢,有望成爲第三代生物標誌物。發行人的生物標誌物平臺系基於第三代生物標誌物理念,即不對藥物靶點和上下游通路進行預設,而是對人類全基因組進行掃描。發行人通過生物標誌物發現平臺開展方案設計、樣本分組、樣本處理、全基因組掃描及掃描結果分析。其中,樣本包括血漿樣本和其他樣本,全基因組掃描環節由第三方測序公司完成目前發行人的技術平臺及獨特的商業模式在全球範圍內尚不存在其他類似公司

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1)“在人類全基因組中尋找生物標誌物逐步成爲新的發展趨勢”的具體表現,公司相關技術平臺的核心技術在 2011 年即已研發成功,除公司外,其他公司或研究機構等對類似技術的研發、運用情況和取得的成果,“逐步成爲新的發展趨勢”與“在全球範圍內尚不存在其他類似公司”的表述是否存在矛盾

(2)藥物基因組生物標誌物系基於“數據驅動”,不同於前兩代生物標誌物,請充分說明該技術方式或研發理念可能存在的問題或風險,對後續研發的影響,以及公司的應對措施,並有針對性地揭示風險;

(3)類似技術既已“逐步成爲新的發展趨勢”,在原研方開展的諸多臨牀研究和研發過程中,是否存在已採用類似技術進行生物標誌物的研究,但仍然研發失敗,或原研方認爲採用該等技術也無法成功發現生物標誌物的情形,公司在收購相關研發管線的過程中,通過何種方式排除上述風險;

(4)公司研發管線均爲授權引進,公司核心技術在研發中發揮的作用和具體體現;

(5)目前用於尋找生物標誌物的樣本系血漿樣本還是其他樣本,公司核心技術與採購測序服務之間的關係。

問題 4、關於核心技術

根據申報材料,發行人的核心技術爲生物標誌物發現平臺。平臺對臨牀試驗樣本處理後,進行全基因組掃描,再通過統計學等的分析進而發現生物標誌物。其中,利用血漿中提取遊離 DNA 的樣本處理方式需向 Ligand 公司支付費用,全基因掃描程序爲發行人將處理完畢的樣本交付第三方測序公司。公開信息顯示,質譜、AI 等技術也用於生物標誌物的發現。

請發行人披露:(1)除利用血漿中提取遊離 DNA 外,其他樣本處理方式的情況,公司的掌握程度,是否需向第三方支付費用;

(2)除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技術外,是否有其他技術可用於發現生物標誌物,若存在,請補充不同類型技術的實際運用情況和優劣勢對比,不同類型技術之間是互補還是替代關係,公司對上述技術的掌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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