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英國稅務海關總署:加密資產交易所或應繳納2%的數字服務稅

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近期更新了數字服務稅的相關細節(文件DST18800)。根據最新調整的規定,在英國運營的加密資產交易所或應繳納2%的數字服務稅。

英國稅務海關總署的《數字服務稅手冊》(Digital Services Tax Manual,以下簡稱“手冊”)將社交媒體、搜索引擎以及在線市場等3三項數字服務設定爲稅收領域。其中,在線市場是指,爲用戶之間出售、提供或宣傳特定物品提供服務的線上服務機構。

“加密資產交易所主要提供或促進代幣的銷售和交易,因此該產業也被納入了在線市場的領域。”英國稅務海關總署表示。

手冊還指出,在會計期間,如果一家在線金融市場有超過一半的收入與促進金融工具、大宗商品或外匯的交易有關,那麼該機構可免徵數字服務稅。

然而,英國稅務海關總署指出,交易代幣(Exchange Tokens)、功能令牌(Utility Tokens)、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s)和穩定幣(Stablecoins)都屬於加密資產。

“加密資產通常不是金融工具,因爲它們不代表現金或金融合約;加密資產不是大宗商品,因此加密資產交易所也不是大宗商品交易所;加密資產不是貨幣,因此加密資產的交易不是一種外匯形式。“英國稅務海關總署指出,加密貨幣交易所將不太可能從在線金融市場的免稅政策中受益。

據《每日電訊報》報道,代表英國數字資產行業的貿易協會CryptoUK則表示,將加密貨幣與股票或大宗商品等其他金融工具區別對待,這對加密領域是不利的。

“這是繼英國金融行爲監管局(FCA)爲交易所設立‘艱鉅’的牌照註冊制度之後,對該行業的又一次沉重打擊。自今年1月以來,所有位於英國的加密資產公司都必須遵守反洗錢(AML)法規,並在FCA註冊。” CryptoUK的執行董事Ian Taylor說,數字服務稅很可能會轉嫁到投資者和交易員身上。

手冊顯示,在2018年的秋季預算案上,英國財政大臣Philip Hammond首次預告了數字服務稅,以臨時應對數字經濟對國際公司稅收框架所構成的挑戰。

“目前的稅收政策幾乎沒有跟上不斷變化的商業模式。數字平臺業務可以在英國產生可觀的價值而不爲其納稅,這顯然是不可持續和不公平的。” Philip Hammond說道。

去年4月初,英國稅務海關總署推出了數字服務稅的相關政策,主要爲了以確保像是臉書Facebook)和亞馬遜Amazon)這類科技巨擘必須繳納更多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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